中国正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包括拓展往返内地和欧洲的「中欧班列」,希望在海运及空运以外提供多一种快速铁路货运服务。自2011年首列「中欧班列」从西部重庆开往德国杜伊斯堡以来,有关运输服务量近来大幅增长,除了西部地区厂商日益利用「中欧班列」作为海运以外的另一选项,把中国制造货物出口到欧洲地区,东部沿海城市亦相继开展有关班列服务。

在这背景下,物流服务商纷纷把铁路货运服务结合海、空运输网络,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国际物流服务。例如位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的日资企业日通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日通上海」)[1],计划利用沿海及内陆城市开出的「中欧班列」,为客户提供通往欧洲的铁路运输服务,协助他们发掘中欧贸易和「一带一路」商机。[更多详情:联通「中欧班列」铁路服务拓展「一带一路」市场]

相片:铁路运输成为中欧贸易货运的其中一个选项。
铁路运输成为中欧贸易货运的其中一个选项。
相片:铁路运输成为中欧贸易货运的其中一个选项。
铁路运输成为中欧贸易货运的其中一个选项。
相片:日通集团希望利用「中欧班列」资源提供从日本到欧洲的物流服务。(相片由日通集团提供)
日通集团希望利用「中欧班列」资源提供从日本到欧洲的物流服务。(相片由日通集团提供)
相片:日通集团希望利用「中欧班列」资源提供从日本到欧洲的物流服务。(相片由日通集团提供)
日通集团希望利用「中欧班列」资源提供从日本到欧洲的物流服务。(相片由日通集团提供)

日通上海的母公司日本通运集团(下称「日通集团」)是一家全球物流服务供应商,目前在中国市场利用长三角及香港等国际运输网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相关服务。该集团表示需要紧贴内地的经济发展和贸易政策,积极在各保税区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物流网点,利用通关便利措施为客户提供更便捷服务。日通集团又利用香港配合内地的网络,完善其物流服务,并且同时通过香港处理该集团的金融及投资事务,和管理东亚地区的资讯科技系统。

鉴于「中欧班列」快速铁路货运服务近年快速发展,日通集团正掌握有关机会,集聚沿海及西部地区较高价值货物,通过铁路输往欧洲,加上内地连接亚欧的货运列车班次越来越多,日通集团希望在2018年开通经中国内地联通日本与欧洲间的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藉此向位于日本的客户提供借道中国铁路的另一种运输解决方案。

另一方面,内地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发展阶段,不少从事较高技术和高增值业务企业,对物流服务需求转趋严格。例如电子产品生产者大多要求物流供应商配备专用物流设施和贵重品仓库,来处理运送较高价值的零部件和制成品,同时缩短货物运输时间。为此,一些物流供应商如日通集团,除了提升物流设施以迎合客户需求,更利用相对快捷及具有通关便利优势的「中欧班列」,并且结合海、空运输为客户设计更佳的物流解决方案。

目前往返中国和欧洲的「中欧班列」服务覆盖范围,已从内地西部地区扩大到长三角等地的沿海城市。而「中欧班列」的运输成本比空运少,虽然相对海运不是最便宜的方法,但在运输速度方面则比海运优胜,适合运送较高增值及产品周期较短产品,例如输往欧洲的机械、高价值的电子零部件,以及视短交货期和时间比价格更重要的快速消费品,有关服务无疑可为相关企业提供多一个符合成本效益的选择。

日本通运集团在中国推动「一带一路」发展的大环境下,在日系货运代理中领先一步,于2016年开始提供与「中欧班列」相关的物流服务,覆盖的范围目前已扩展到内地14个城市和欧洲6个城市,并且实现提供从上海和深圳通往欧洲的铁路混载运输服务,结合欧洲的运输网络拓展现代物流服务的覆盖范围。最近,日通集团在日本、台湾和韩国地区也整合了以「中欧班列」为核心的各类服务资源,相继开展海铁联运、空铁联运的复合运输服务模式,并且提供最快23日从日本到德国的全新物流服务。

注:有关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联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代表走访企业详情,请参考「沪港合作发掘「一带一路」商机研究系列」的其他文章。

 


[1]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联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代表于2018年第一季访问日通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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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财金社

相片: 英中何以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天然合作伙伴? (相片由新华财金社提供)

如果说法国是对华政治上敢为天下先的西方大国,那么英国则是经济上对华合作的先行者。2015年3月,英国不顾美国的反对在西方世界中率先加入亚投行,推动其他发达国家加入,引发亚投行热。英国的勇气、胆量与远见卓识,给世人留下深刻印象。

近年来,英国不断表态要成为西方国家中发展对华合作最积极的国家,率先与中国打造面向21世纪全球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英合作迎来黄金时代。英国首相德蕾莎·梅访华,又有了英国脱欧的新背景,对华合作更紧迫了,正如伦敦国王学院中国问题专家克里布朗所言:"脱欧后,英国(在加强对华合作方面)别无选择,脱欧可能是现代史上最糟糕的外交决策,但就推动英中关系发展而言,这或许是件再好不过的事情。" 原预计梅访华期间,中英将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政府间合作档,这将是首个西方大国与中国签署此档,现在在美国的压力之下,梅改口称"一带一路"要符合国际标准,但不管怎样,"一带一路"已成为中英合作热点。英中贸协总裁傅仲森表示,"'一带一路'倡议可能成为英中关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与法国务虚不同,英国较务实。本来英国是率先表态支持"一带一路"的西方大国,却让法国抢了个先。法国总统马克龙今年初访华率先将"一带一路"写入中法联合声明,让英国很不爽。而目前传出要签署中英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定,这已让其他西方国家望尘莫及了。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公开称"通过提供融资和规划,英国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可成为(中国的)天然合作伙伴"。如何理解英国的天然合作伙伴角色呢?

概括起来,英国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要有五大方式:

一是战略对接。英国在抓住中国机遇的同时,中国也应抓住英国在高端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的技术、标准、话语权等优势,将中国硬实力与英国软实力对接,以中国"一带一路"与英国经济振兴计画对接,以中国经济转型与英国优势对接,开创中西合作、东西互鉴的新时代。地方发展战略对接,成为中英合作新亮点。英国近年来大力向地方下放权力,苏格兰、北爱尔兰、威尔士等地区自主权上升,脱欧更加大了北爱、苏格兰地区开展全球合作的动力。北爱尔兰、威尔士积极开展同陕西、湖北、重庆等省市战略对接,地方合作方兴未艾。

二是服务于"五通"。英国近年积极打造海外人民币离岸清算中心。脱欧影响到伦敦全球金融中心地位,但英国在国际规则、标准和大宗商品定价权上影响甚大,正如沪伦通所显示的,英国仍然是中国难以取代的金融合作伙伴。作为老牌金融大国,英国参与“一带一路”对丝路基金、人民币国际化具有重大推进作用,极大服务于"一带一路"的资金融通。英国去年底设立10亿美元的私募基金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由前首相卡梅伦任主席。律所、会计、审计、金融、保险、能源等行业龙头企业摩拳擦掌,准备在早期介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如渣打银行已决定2020年前向"一带一路"项目投资至少200亿美元。英国积极支持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中欧班列延伸到伦敦,中英贸易畅通合作潜力向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等新领域蔓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许多是英国的前殖民地,采用英美法律体系,因此中英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民心相通,十分必要且意义重大。

三是开发协力厂商市场。不同于美国通过联盟体系实现霸权,英国在历史上是真正治理过世界的国家,派总督直接统治殖民地,包括许多现在的"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因此,中英合作开发"一带一路"市场,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进行经济、安全治理合作,具有巨大的空间。英国经验、智慧、创意与中国模式、技术市场化能力结合,必将奏出"一带一路"建设的华美乐章。英国对协力厂商市场合作的理解比中国更丰富,包括法律、保险服务等内海,这对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从"走出去"到"走进去",实现中国制造、中国建造、中国服务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地区当地化弥足珍贵。英国企业对参与中巴经济走廊专案很早就表示出兴趣,如能探索成功合作模式,产生早期收获,将形成良好示范效应。中法合作开发英核电市场,更成为"一带一路"协力厂商合作的典范。

四是国际产能合作。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发源地,基础设施老化,还面临数位化的任务,产业空心化严重,四分之三是金融服务业,而中国是新型工业化国家,在高铁、核电、资讯等基础设施方面具有后发优势。中英合作互补性强。英国每年新增330亿英镑的基建投资,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为中国过热的国内基建投资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提供千载难逢的机遇。

五是共建海上丝绸之路。《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提出,加强中欧在海洋综合管理、海洋空间规划、海洋知识、海洋观测与监测、海洋科技研发、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能源利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作为全球海洋大国,英国历史上塑造了国际航运规则强大话语权,这些方面都可积极参与,尤其是海上航运、物流合作、海洋安全合作、发展海洋经济合作、海洋空间规划合作、海洋资源、资料开发、共用,以及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等方面潜力巨大。英国在国际航运规则制订上拥有关键性话语权,是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伙伴。中英若能打造海洋伙伴关系,不仅具体落实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也将大力推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具有全球眼光和实用主义精神的英国人,对华态度在西方大国里是最积极的,对华好感度比法国人、德国人高出5-15个百分点。由于历史上形成的英语作为世界语言、伦敦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地位,英国在新一代资讯技术、先进材料、光伏产业、高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是中国参与新一轮全球化竞争的最佳合作伙伴之一;鉴于其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政治、法律、语言文化等方面的传统影响力,英国也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全球合作伙伴。不断挖掘相互合作潜力,不断深化社会交往基础,中英关系越来越成为新型大国关系的典范。

当然,英国对"一带一路"背后的中美地缘、国际体系竞争,环境、劳工等标准和透明度等问题上仍然有疑问,对中国战略动机也存疑,对非洲等海外市场挤压颇有微词,中英对接"一带一路"合作仍缺乏机制性安排。英国的积极态度也有参与制定相关规则,确保中国遵守西方在全球投资、贸易、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设定的人权、劳工、环保等各项标准,从内部影响"一带一路"相关规则制定、适用标准选择,重大项目决策方面可能产生矛盾和摩擦,竞争博弈难以避免。发挥好香港的纽带作用,推动中英智库、信用评级机构、风险评估机构,法律争端解决机制合作,共同发布"一带一路"建设风险预测、绩效评估报告,推动英国私企、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形成早期收获,打造示范专案,显得尤为重要。

英国并非古丝绸之路国家,也非"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其积极参与不仅对增进中国企业国际化水准和降低专案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一带一路"建设本身具有全球示范意义,它充分证明,开放合作、和谐包容、市场运作、互利共赢,不久体现丝路精神,也在开启全球化新模式。

(张敬伟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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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生产总值 (十亿美元)

14.12 (2019)

世界排名 129/194

国内生产总值 人均 (美元)

525 (2019)

世界排名 186/193

经济结构

(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构成)

服务
(52.45%)
工业
(17.13%)
农业
(23.16%)

对外贸易 (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

59.8 (2019)

货币 (期内平均)

Malagasy Ariary

3618.32每美元 (2019)

政治制度

共和制

资料来源:美国中央情报局《世界概况》、《大英百科全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Pew Research Center、联合国、世界银行

  • Madagascar is an island country located in the Indian Ocean. It lies about 400 km off the east coast of Southern Africa. Madagascar is a low-income country, with its economy largely relying on agriculture which accounts for about 70% of employment. Yet the country is frequently hit by natural disasters including storms, floods and droughts, which disrupt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often poses threats to food security.
  • Madagascar’s major exports include vanilla, raw nickel and cloves, which combined to account for more than 40% of the country’s total exports. The country’s primary export markets are France, US, Germany and China. Madagascar is one of the world’s top producers of vanilla, supplying about 80% of the world’s vanilla. Amid the growing demand by large-scale food manufacturers to produce natural vanilla flavour, the price of vanilla has surged by almost four times since 2015, which has helped the country to narrow its trade deficit.
  • Madagascar acceded to the WTO in 1995. It is also a member country of the Southern African Development Community (SADC) and Common Market for East and Southern Africa. Madagascar has concluded bilateral investment agreements with seven countries including China, France, Germany and Switzerland.
  • Since its independence from France in 1960, Madagascar has experienced periods of political instability. The political crisis in 2009 led to international economic sanctions including those imposed by the EU and the US. In response to the democratic elections held in 2014, the US reinstated Madagascar’s eligibility to the African Growth and Opportunity Act (AGOA) which expanded the product scope for duty-free exports to the US based on the existing Generalis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
  • With an aim to boost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nd strengthen th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private sector, the government established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 of Madagascar (EDBM) in 2006. As the official agency for investment promotion, EDBM facilitates the approval of investment projects, through providing one-stop shop and tailored services for investors in setting up and expanding their businesses in Madagascar.
  • Madagascar’s Investment Law stipulates that investors, both foreign and local, are allowed to hold up to 100% share of capital in the company, except for certain sectors which are specifically regulated, including banking, insurance, mining, petroleum, telecommunications, medical, paramedical and pharmaceutical activities. Cumulative FDI in Madagascar reached US$5.88 billion in 2016, compared to US$4.92 billion in 2011. In the 2018 Doing Business report published by the World Bank, Madagascar ranked 162 out of 190 economies.
  • In March 2017, China and Madagascar signed a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MOU) on jointly advancing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as well as bilateral agreements in economic co-operation, trade and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Total trade between Madagascar and China increased by 8.6% to US$1.25 billion in 2017. According to China’s Ministry of Commerce, China’s cumulative FDI in Madagascar was US$297.6 million in 2016, compared to US$25.4 million in 2011.

 

Hong Kong's Trade with Madagascar

(US$ million)

2017

2018

2019

Value

Growth (%)

Value

Growth (%)

Value

Growth (%)

Total Exports

39.7

+7.8

40.9

3.0

31.3

-23.6

  Domestic exports

0.6

-10.0

0.8

+24.6

0.6

-20.0

  Re-exports

39.1

+8.2

40.1

+2.7

30.6

-23.7

Imports

4.7

-9.9

6.4

+35.9

3.8

-40.2

Total Trade

44.4

+5.7

47.3

+6.5

35.1

-25.9

Source: Hong Kong Trade Statistics, Census & Statistics Department

 

Major export commodities (2019)

Top 5 Commodities in SITC

Share (%)

Miscellaneous manufactured articles

14.2

Telecommunications equipment & parts

13.7

Printed matter

10.9

Tulle, lace, embroidery, ribbons, trimmings and other small wares

10.6

Textile yarn

6.4

Source: Hong Kong Trade Statistics, Census & Statistics Department

 

Major import commodities (2019)

Top 5 Commodities in SITC

Share (%)

Crustaceans, molluscs and aquatic invertebrates

56.5

Fish, dried, salted or in brine; smoked fish; flours, meals and pellets of fish

13.6

Fish, fresh (live or dead), chilled or frozen

6.9

Women's or girls' wear of textile fabrics, not knitted

5.8

Crude vegetable materials, nes

4.1

Source: Hong Kong Trade Statistics, Census & Statistics Department

 
详细资料请浏览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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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完工的塞桑河下游二号水坝是柬埔寨最新的「一带一路」项目,而中国与柬埔寨合作兴建的水力发电项目将陆续有来。

照片:中国「一带一路」资金大举涌入柬埔寨,为该国经济带来新曙光。(相片提供:Shutterstock.com)
中国「一带一路」资金大举涌入柬埔寨,为该国经济带来新曙光。
照片:中国「一带一路」资金大举涌入柬埔寨,为该国经济带来新曙光。(相片提供:Shutterstock.com)
中国「一带一路」资金大举涌入柬埔寨,为该国经济带来新曙光。

柬埔寨正进行多项水力发电项目,为该国能源领域带来新气象。当中大多数项目都与中国合作兴建,并获「一带一路」资金支持,其中塞桑河下游二号水坝上月完工,坝内水位已开始上升。长久以来,中国一直协助柬埔寨发展基建项目,而「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推动两国合作,尤以发电项目为然。

柬埔寨主要以柴油发电,电力供应长期严重不足,每瓦电价更居全球最高之列。该国制造业日趋兴旺,是当地的经济支柱,每年的电力需求增长18%。因此,自2003年起,当局优先推动大规模水力发电计划。

在推行「一带一路」之前,中国已深明扶助邻国发展经济极具策略意义。因此,中国公司长期资助柬埔寨发展水力发电。

2006年,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向柬埔寨的水电项目投资约2.8亿美元。2008年,中国机械工业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合资约5.4亿美元在柬埔寨投资水电项目;同年,华电国际也在该国投资5.8亿美元。最近,中国华能集团通过子公司澜沧江水电,向总投资额达9.77亿美元的塞桑河下游二号水坝项目注资4.1亿美元;至于余下的建设成本,则由越南电力集团(EVN)与柬埔寨最大投资综合企业之一Royal Group共同支付。

目前, 柬埔寨已有7个水力发电站接入全国电网,并有两个水力发电站已经投产,满足所在地区的电力需求。今年年底,塞桑河下游二号水坝发电项目将全面投产,每年发电量达400兆瓦,成为该国最大的单一电力来源。

柬埔寨致力发展水力发电,令全国发电量大增,电费急跌。2014年,斯登达岱水力发电站(246兆瓦)及额勒赛下游水力发电站(338兆瓦)相继投产,令该国水力发电量由2013年的1,015.54百万千瓦时增至1,851.60百万千瓦时,增幅达82%。虽然水力发电量大增,但该国的水力发电计划仍处起步阶段,还有更多水力发电站已计划兴建。

虽然水力发电能提供廉价电力,确保电力供应,对该国的好处显而易见,但并非百利而无一害。事实上,区域咨询机构湄公河委员会(MRC)已发出警告,柬埔寨若进一步扩大水力发电规模,将会损害该国的经济发展。

具体而言,湄公河委员会认为,扩大水力发电规模会导致湄公河盘地的湖泊及冲积平原渔业产量减少70%。换言之,由2020至2040年,柬埔寨的国内生产总值可能减少30亿至50亿美元。

除此之外,也有论者坚称,进一步开发水力发电的经济理由其实站不住脚,尤其是太阳能发电成本正拾级而下,对环境的影响也远远较少,得以成为一种日受欢迎的替代能源。

去年12月,中国的亨通光电与柬埔寨的Inner Renewable Energy (Cambodia) Company签署一项总值2亿美元的「一带一路」相关项目合约,似乎已意识到柬埔寨及国际对太阳能的看法已有所改变。根据该合约,双方将在柬埔寨共同兴建两座发电量各100兆瓦的太阳能发电厂。

特约记者 Geoff de Freitas 金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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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带一路”商机在东南亚不断涌现,从事提供金属解决方案的香港利记集团相信,对其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将会继续上升。

利记由集团行政总裁陈婉姗的曾祖父于1947年创立,当年的金属回收店,在70年后的今天已是众所公认的业界先锋。2017年6月,利记在新加坡成立分公司,为迁往东南亚区的新旧客户提供销售、分销及技术顾问服务。利记第四代成员陈婉姗指出:「东南亚是『一带一路』的枢纽区域,我们已在这个市场服务多年。近几年,眼见区内制造业活动急速增长,在新加坡设立分公司,让我们可以更好地满足新旧客户的需要,也令我们掌握到区内的最新发展,抓住随之而来的商机。」

她解释,“一带一路”倡议提出时,香港商界也在四出寻找新机遇。由于东南亚是“一带一路”重点地区之一,不少内地厂家乘势迁往区内,既可靠近这些新兴市场,也可参与“一带一路”的相关基建及周边项目。而区内较低的劳工成本也是诱因之一。陈婉姗分析:「内地生产成本日益上涨,整个制造业都处于转型阶段,厂商纷纷把传统的生产能力迁往东南亚。但无论他们走到哪里,仍需要品质可靠的金属,而只要顾客有需要,我们都会给予支持。」利记提供的金属产品包括锌、铝、镍、铜以至锌合金、铝合金、不锈钢、电镀化工原料等。她续说:「我们不单止以供应金属来创造价值,也会为顾客特制合金来切合设计及产品应用上的需要。」

另一方面,东南亚厂家对利记提供的专业服务也需求日增。除生产和分销金属外,利记亦提供质量检测和技术顾问等服务。集团旗下的检测中心是香港首间在金属及金属合金类别获得「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认证,而且是伦敦金属交易所核准采样及检测商之一。利记的顾客涵盖20多个行业,包括汽车、玩具、家用五金以至服饰配件等。陈婉姗表示:「我们通过与顾客紧密合作来降低产品的不良率和提升生产力,令他们更具竞争力。这就是我们确保利记成为顾客最佳合作伙伴的方法。」无疑,对新入行的生产企业来说,一些能帮助提升营运效率,改善产品质素的建议,都十分具参考价值。

陈婉姗相信,香港拥有广泛的国际商贸网络和文化联系、以中英文为法定语言、金融及法律体系健全,都是成为“一带一路”项目协调者的优势。此外,香港商界更以处事灵活、创意勃发、积极进取见称。她以建立利记的商品及期货经纪业务为例,对业界很多人来说,拓展利记的业务范畴是大胆的一步,但却印证了香港具备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和声誉。她解释:「我们为顾客提供平台,让他们管理产品、原材料及定价的风险,令我们在同业中脱颖而出。」陈婉姗指出,香港严谨的法规和合规规则亦为经纪业务客户提供信心。

2006年,陈婉姗作为利记的行政总裁,成功带领家族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在她领导下,利记也成为伦敦金属交易所的成员,跻身国际知名金属企业行列。她表示:「成为伦敦金交所成员,让我们可以把中国金属市场的动态带入国际平台,从而增加国际间的了解和沟通。」 她更指出,这个行业机构有严格的入会要求,利记能成为会员是对其国际级营运及管理系统的肯定,对利记进军新区域市场发挥很大的助力。

陈婉姗相信,由于“一带一路”倡议目标远大,香港青年多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不同文化和营商方式,有助扩阔视野。她寄语年青人:「 『一带一路』带来难能可贵的学习机会,年轻人应抱开放的心态把握机会。」

市场
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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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财金社

 

近日,肯雅国家统计局公布"外国投资调查"显示,中国已超越英国、美国,成为肯雅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资(FDI)来源国。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来自欧美的直接投资不断下滑,而中肯经贸合作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投资肯雅,兴建实业,为当地创造大量就业,改变了许多肯雅人的生活,也带来了中国的影响力。

相片: 中国成为肯尼亚最大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国 两国经贸合作不断深化 (相片由新华财金社提供)

中国投资后来居上,规模已超越欧美国家

报告显示,肯雅2015年的FDI为1437亿肯雅先令(1元人民币约合16肯雅先令),较2014年的1331亿肯雅先令增长了8%。肯雅的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业、制造业和通信业。其中,远东地区对肯雅的投资兴趣正在快速增长,超过了欧美。在2014年,来自欧盟的FDI占比为31.9%,高于远东地区。然而2015年,这一趋势发生了逆转,来自远东地区的FDI流入比例上升至43%,而欧盟下降到25.9%。

远东地区最主要的投资国是中国、日本等。而其中,中国对肯雅投资的增长势头最为迅猛。来自中国的FDI从2014年的139亿肯先令激增至2015年的418亿肯先令。与之相比,日本从88亿肯先令增至109亿肯先令。

英国原本是肯雅的最大外资来源国,但却不断减少对肯投资。美国对肯的FDI份额也从24%下降至8%。肯雅2013年曾发生购物中心恐袭事件,导致欧美对肯直接投资不断下滑。

然而,中国投资者对肯雅的兴趣在急剧上升。近年来,中肯经贸合作非常火热。肯统计局数字显示,2017年1-7月,中肯双边贸易总额24.6亿美元,同比增长37.2%,远超肯同期对外贸易15.4%的增长率;其中,中国对肯出口23.9亿美元,同比增长37.14%,中国仍为肯最大交易伙伴和最大进口来源国。

中企投资迅猛增长,经贸合作不断深化是关键

肯雅国家统计局认为,该国持续改善投资环境,有望成为地区的工业和金融中心。而许多外国企业希望以肯雅为跳板,进入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市场。

肯雅是非洲政局长期稳定、经济基础较好的国家之一,汇率波动较小,同时也是国际旅游目的地。肯雅的投资营商环境在非洲相对成熟,在吸引外资方面拥有一定优势。肯雅计划到2030年建成新兴工业化的中等收入国家,因此大力引进制造业的投资。

肯雅华侨华人联合会理事张建松告诉记者,在肯雅的欧美企业多专注于投入大、利润高的行业,例如能源业。而中国企业却越来越多地将目光投向制造业。

记者从中国驻肯雅大使馆经商处了解到,肯中经贸协会成员企业85家,多为央企、地方企业和较大民营企业,集中于承包工程和商贸、物流领域。另据2016年麦肯锡调查报告显示,在肯中资企业已达390多家,集中在工程、制造业和服务业。随着肯雅对外投资合作门槛的放开,来肯中资企业呈现增长趋势。

此外,中国还是肯雅第一大工程承包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进入该国市场,工程承包领域也从传统的公路、房建专案扩展到铁路、电力、港口、谘询设计、供排水、地热井、石油管道和机场扩建等。资料显示,2017年1-10月,中国在肯承包工程企业共新签专案72个,总合同金额33亿美元。中国路桥修建的蒙内铁路更成为肯雅的世纪工程。中国企业还积极参与蒙巴萨经济特区建设,推进蒙内铁路经济走廊的形成。

中国成为对肯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和其他国家投资相对减少有关系,但从根本上讲,是两国经贸合作不断深化的结果。一方面是由于在肯中资承包工程企业转型升级,从建筑承包商向投资运营商转变,努力寻求投资机会;另一方面是在"一带一路"倡议和中肯产能合作政策引导下,更多的中资企业走出国门,来肯开展投资合作。

中企仍需防范投资合作风险,提升当地语系化经营水准

目前,来肯雅投资的中国企业很多是中小企业,更加专注于当地语系化。"除了设备与技术,大多数员工都是本地人。一家工厂雇用几百号当地人,带动了周边的产业发展。"张建松说,他在当地有一家鞋厂,之前周边荒芜,工厂运营后,"周边的商店开了数十家,整个区域都热闹起来"。

走在肯雅首都奈洛比街头,经常可以看到中国投资的身影。街边的中国公司不断增加,一片片崭新的住宅楼拔地而起。奈洛比年轻人爱不释手的手机是中国品牌,在电视上播放着中国数位运营商的节目,还有中国公司在肯雅做非洲电商网路。

"我喜欢中国人,他们在奈洛比与我们生活在同样的街区,融入我们的社会与文化。他们不像其他外国人,封闭在自己的小圈子里。中国企业的投资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计程车司机罗伯特告诉记者,中国公司修通了道路,周围的地价就会迅速上涨;一家中国企业投资设厂,很多人都会前去应聘工作。

去年12月,奈洛比大学校园内举行了一场特别的招聘会。数百名大学生向中国企业投简历。在交流过程中,中企人员了解到,肯雅大学生非常期待在中国公司上班,很多人希望了解中国企业管理、技术、理念,为自己的未来发展开拓眼界。

特福陶瓷厂距离奈洛比70公里,明亮宽敞的厂房内,生产线上的设备高速运转。一箱箱瓷砖装箱排列整齐,准备发往东非市场。该厂为当地创造了1500个就业岗位。"中国企业非常重视员工培训,因为本土化才是发展的关键。中国人也乐于向当地人传输管理、技术知识。"张建松说道。中肯合作的重要成果蒙内铁路更是为当地累计创造直接就业岗位4.6万个。这也是中国企业受到当地民众欢迎的原因。

不过,有分析人士指出,限于肯经济总量、市场规模、投资环境、历史积累等因素影响,中国对肯投资总量还较小,行业领域还较窄,集中在建筑、地产、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领域。与英美等西方国家相比,在当地语系化经营等方面也还有一定差距。

中国驻肯雅使馆经商处介绍说,尽管中国企业看好肯雅以及东非市场,但同时也要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肯雅营商环境仍需改善,因此中资企业在肯开展投资合作还要做好风险防控,在投资前认真研究当地法律制度、营商环境、市场行情,规避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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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提供 图片:新华财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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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投资研究室 韩冰

当前国际格局正处于调整、变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英国退欧、恐怖主义持续发酵、欧洲难民潮和极端政治力量勃兴、亚洲地缘政治之争等均表明当今世界秩序正面临诸多挑战。与此同时,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继续呈现,世界经济总体低迷、增长乏力, 民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反全球化的声音日渐增多。在此背景下,中国企业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需要更加重视对东道国政治、经济与法律风险的防范。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s) 是保护企业海外投资利益的重要工具,分析梳理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之间的BITs 现状以及BITs在保护海外投资利益保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为我国进一步完善与"一带一路"国家的BITs 以及提高海外投资利益保护水平提供决策参考。 

一、BITs与中国海外投资利益保护

(一) 中国亟须构建海外投资利益保护机制 

投资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我国自2004 年以来,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直接投资持续增长。2013 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直接投资更是表现为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末,中国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到了1156.8 亿美元,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占比为10.5%。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直接投资额为145.3 亿美元, 占同期总额的8.5%。"一带一路"国家已经成为我国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随着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签订的投资合作项目的不断落地,可以预见"一带一路"国家未来投资前景良好。

然而,有投资就有风险,共建"一带一路"必然会面临各种困难与风险,如何确保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大规模投资的安全性已成为当前亟需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随着中国对外投资规模迅速增长,中国企业近年来在海外已遭受到东道国的政变、动乱、征收、外汇管制、环境风险以及其他“非传统政治风险”。例如,中国石化、采矿、水电等领域的企业在缅甸、柬埔寨、蒙古国、印尼等国的投资遭遇民众和环保组织的抵制以及政府环境处罚等环境风险。再如,一些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因东道国监管部门的安全审查这一非传统政治风险而被迫终止,有研究对2005年至2014年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遭遇风险的216个案例进行分析显示,在这216个案例中,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遭遇的政治风险案例最多,一共有90个,占比37%,而政治风险主要集中在国家安全审查风险和政治暴力风险,两种风险占政治风险案例的75%。国家安全审查风险在政治风险案例中超过一半,占比57%。

"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阶段、治理水平的差异,营商环境差别也较大。依照2017年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190个国家和地区的营商便利度排名,以目前吸纳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前10位的国家新加坡、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联酋、印度、土耳其、越南、老挝、马来西亚和柬埔寨为例,可以看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投资环境可以大致分为三类。一是营商环境良好的国家,如新加坡;二是营商环境一般的国家,如哈萨克斯坦。三是营商环境相对较差的国家,如缅甸。中国企业在营商环境仍待大幅改善的国家投资,其面临的投资风险也相应增加。

此外,在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中,央企一直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从投资存量来看,截至2015年末,央企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占比为63.3%,而2006年时央企的比重高达82.14%。虽然近年来地方企业(包括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规模逐年扩大,但央企的海外资产依然构成了"海外中国"的主体。中国海外投资所具有的独特性,更需要从国家层面上构建海外投资利益保护机制。

(二) BITs是中国海外投资利益保护机制的重要内容 

国际投资协定是国际上重要的投资规范、投资保护与投资促进工具,包括双边、区域和多边投资协定。其中,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s)最受青睐,截至2016年底全球已缔结2969项BITs。BITs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明确、稳定和透明的投资法律框架,有助于为外国投资者对其在东道国的投资提供法律保护。特别是当投资者与东道国发生投资争端时,BITs为投资者提供依据其规定寻求国际救济的可能性。并且,缔结BITs有助于以"非政治化"的方式解决海外私人投资争端,即建立不需要任何的政府干预而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有效救济的机制。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又是新兴的经济大国,许多中国企业投资的东道国也是发展中国家,这致使中国与一些发展中国家之间形成了具有一定“南北”色彩的关系,中国需要考虑避免不时出现的私人海外投资争端破坏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些更为重要的关系,而BITs有助于中国政府在不削弱对投资者的有效救济的情况下,从对私人海外投资纠纷的参与中解脱出来。对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韩国和新加坡六个对外直接投资大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法律体系研究显示,这些国家主要通过对外商签的双、多边国际投资协定保护其对外直接投资。因此,BITs也应是中国构建海外投资利益保护机制的重要抓手与关键内容。

二、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BITs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对外商签BITs,目前已经与"一带一路"56个国家签署了BITs。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已缔结的BITs多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签订的,在已签订的56个BITs中,1985年至1990年间签订生效的有7个,1990年至2000年间签订生效的有40个,2000年后签订生效的仅有9个。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这一时期,中国主要以吸引外资为主,在签订BITs时主要从资本输入国立场出发,缔结的BITs内容较为保守与谨慎,提供的投资保护程度相对较低。实证研究显示双边投资协定对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区位选择和投资规模在总体上并无显着影响。而这一研究结果也为实践所证实,对我国在非洲部分国家的中资企业的调研显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无法为其提供有效保护。因此,从保护投资者角度看,当前中国在积极与更多"一带一路"国家商签BITs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与相关的"一带一路"国家启动BITs的"升级"谈判。

BITs主要包括投资与投资者定义、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公正与公平待遇、征收或国有化的条件和补偿标准、外汇转移、解决投资争端的程序等条款,为外国投资者对其在东道国的投资提供法律保护。下文以BITs中的核心条款规定与相关实践为例,具体分析BITs对于企业保障海外投资权益的作用以及中国已缔结的BITs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 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条款是BITs中的核心条款之一。作为一种相对待遇标准,国民待遇一般以东道国投资者享受的待遇为参照对象,要求东道国政府在相似情况下给予外国投资者的待遇不低于其给予本国投资者的待遇,其主要针对东道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早期BITs中的国民待遇条款着重于对投资的保护,东道国一般会承诺给予准入后的外国投资国民待遇,即外资运营阶段的国民待遇,以确保东道国对其征收行为的全额赔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晚近以来BITs中的国民待遇条款不仅是投资保护条款,而且渐成促进投资自由化的核心规则。一些BITs中国民待遇义务延伸至准入前阶段,即外资准入阶段的国民待遇,具体而言就是在外资投资领域、设立过程以及相关的实体和程序条件要求等方面实现内外国民平等对待。准入前国民待遇要求东道国放宽市场准入,有利于投资者进入东道国市场。

从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已缔结的BITs来看,对国民待遇条款的具体表述措辞不一、适用范围参差不齐。例如1985年中国与马来西亚缔结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未承诺给予外国投资或投资者国民待遇,而1998年中国与也门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规定了运营阶段的国民待遇原则。总体而言,中国对于国民待遇一直持谨慎态度,对于运营阶段的国民待遇实行差别政策,对于准入阶段的国民待遇义务则一直未接受。中国企业在没有约定给予运营阶段国民待遇的国家投资,将面临无法与该国国内投资者以及其他享有国民待遇的其他国家投资者公平竞争的挑战。

(二) 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条款是BITs中至为重要的条款,一般与国民待遇条款结合使用。最惠国待遇要求缔约国给予对方投资者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任何第三国投资者的待遇,其实质是要求缔约国将给予第三国投资者的优惠待遇无条件地给予缔约另一国的投资者和投资。正是基于最惠国待遇条款所具有的传递性,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谈判才被称为"二次入世"。最惠国待遇条款的目的旨在为不同国籍的投资者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于实体性事项已广为接受,但能否适用于争端解决等程序性事项,以及在何种情况下适用则存有激烈的争议。2000年"马菲基尼诉西班牙案"首先引发了各界对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范围是否扩展到程序性事项的讨论,中国政府首次成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被告的"马来西亚伊佳兰公司诉中国"案也涉及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问题。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的扩张,使其日益发展成为投资者"挑选条约"的工具,有利于投资者利益保护,但对东道国而言,会导致投资者滥用BITs中的某些条款。

(三) 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

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也被称为最低待遇标准。与前述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条款依据东道国给予本国和第三国投资者的待遇决定的"相对"待遇标准不同,公正与公平待遇的含义不是参照其他待遇来确定的,而是参照所适用的具体情况确定的,被认为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待遇标准。

近年来相关国际投资仲裁实践表明,仲裁庭在对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的解释和适用时,倾向于采取比传统国际最低标准更为宽泛的解释。基于此,在仲裁庭的演绎下,与国际最低待遇标准存在历史渊源的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已不再仅仅局限于国际最低标准所提供的保护程度,而是在其基础上逐渐演变为一种较国际最低标准更高的绝对待遇标准,进而使投资者向东道国索赔的门槛更低,而且赋予了国际仲裁庭更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成为投资者将与东道国的争议提交国际仲裁的重要依据。但值得注意的是,为避免讼累,近年来各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投资者利用该项待遇标准条款寻求赔偿的门槛。

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已签订的BITs中多数包含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的规定,并且该条款大多是独立的。但是,由于我国20世纪八九十年代签订的BITs多数仅同意将征收补偿数额问题提交国际仲裁,因此,投资者在实践中并不能以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为据索赔。

(四) 资金转移

资金转移条款与外国投资者的利益直接相关,是东道国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具体待遇标准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转移条款的规定,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经济利益才能得以自由转移或汇回本国。对东道国而言,既要通过资金转移条款达到吸引投资的目的,同时又要防止因放松外汇管制而可能给国内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

中国已签订的BITs对于转移条款规定并不一致。例如,2003年中国与德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规定:"缔约任何一方应保证缔约另一方投资者转移在其境内的投资和收益",并且规定上述转移应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按照转移当日接受投资的缔约一方通行的市场汇率不迟延地进行。而1994年中国与埃及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规定:"缔约任何一方应在其法律和法规的管辖下,保证缔约另一方投资者转移在其领土内的投资和收益",从而将"转移"条款的适用限定在符合"缔约国国内法律和法规"范围中,并且也没有约定转移应"不迟延地进行"。通过对比,可以看出,中德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为投资者转移投资收益提供了充分保障,相较而言中埃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则保护力较弱,我国在埃及投资的企业如遭受到投资收益无法汇回问题时,中国虽然已与埃及缔结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但却无法为其提供有效帮助。

(五) 间接征收 

征收或国有化问题是国际投资协定谈判的最重要议题之一。征收系指东道国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部分或全部资产实行剥夺的行为,包括直接征收与间接征收两种形式。直接征收通常指东道国以国有化、法律强制或没收等方式完全取得投资者财产的征收行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投资自由化趋势不断加强,东道国实施直接征收的情况已较为少见,各国主要采取更为间接与隐蔽地间接征收措施干涉外国投资者。间接征收主要指未直接转移或剥夺投资者的财产权,但东道国政府以与征收具有"效果相同的措施"或"类似的任何其他措施",干涉财产的使用或享用收益。

间接征收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中典型性表现形式包括强制转让财产、完全禁止转让或支配财产、实质干预企业的管理控制权、过度或任意征税、取消许可或批准、违法驱逐外国投资者、冻结银行账户或推动罢工、停工和致使劳工短缺等等,不一而足。实践中,出现上述表现形式未必一定构成间接征收,还要根据具体案例"逐案"考察分析。

间接征收是我国海外投资较易遭受到的政治风险之一,目前中国投资者在ICSID诉东道国的5起仲裁案中,其中有3起涉及间接征收问题。这与我国ICSID海外直接投资存量大量分布在发展中经济体有一定关系,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项制度往往仍处于形成中,发生调整或转型的风险较高,在客观上增加了这些国家发生间接征收的风险。然而,我国早期签订的BITs很多都未对间接征收作出明确约定,这为国际投资仲裁庭的自由裁量留下空间。

(六) 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

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是投资者在投资争端发生后与东道国进行仲裁的法律基础,被形象地称为BITs的"牙齿"。通过这一机制,外国投资者可以在其认为东道国违反BITs义务时将争端提交到国际投资仲裁机构解决,从而使BITs中的所有保护外国投资者利益方面的规定切实发挥作用。1966年依照《华盛顿公约》成立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是世界上第一个专门解决政府与他国国民间国际投资争端的机构。ICSID与其国际仲裁机构相比,具有更强的执行效力,其裁决生效后可以在各成员国直接执行,无需通过各国国内法院承认后再予以执行,这就确保了仲裁裁决的执行,为投资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目前已有161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其中153个国家已批准正式加入。中国于1990年2月9日签署该公约,并于1993年2月6日正式生效。

从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已签订的BITs来看,中国对于可以提交ICSID仲裁的争端范围,因BITs缔结的时间不同而有所不同。中国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签订的BITs中,多未接受ICSID的仲裁管辖权。如果投资者无法将投资争议诉诸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构,意味着其只能在东道国国内寻求救济,而这往往是比较艰辛的,特别是当东道国法制不够健全时。

三、中国亟须对外商签"平衡范式"的BITs

前述分析充分说明,BITs是一把双刃剑。对BITs中的条款的分析会因基于东道国立场抑或是基于投资者保护立场,而有不同的评价。我国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基于投资东道国立场签订的"保守主义范式"的BITs,适应当时我国作为吸引外资大国的国情,切实维护了我国作为投资东道国的监管权力与国家利益。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对外投资规模迅速增长,我国BITs在内容上也有了较大的发展,与一些国家,如德国、荷兰、瑞典等国签署了新的协定或修改了原协定的议定书。新签订的这些BITs呈现出投资自由化、对外资保护标准不断提高的态势,例如扩大了国民待遇适用范围,放宽外汇转移限制,接受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等方面。但是,总体而言,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BITs"升级"较慢,保护水平亟待提高。因此,当前中国亟须"升级"与一带一路国家的BITs,使之能适应中国与这些国家间双向投资的客观情况,助力中国企业在国外市场的公平竞争,为"一带一路"建设护航。具体而言,应着力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 亟须与"一带一路"国家启动BITs升级谈判,商签"平衡范式"的BITs

中国作为双向投资大国,客观上要求其在与"一带一路"国家商签或启动BITs升级谈判中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为了确保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签订"良好标准"的BITs,应对当前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双向投资的实际情况及潜在趋势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在此基础上做出战略选择,而不是想当然地选择立场。

(二) 秉持"开门立法"态度,广泛征求与整合各利益攸关方的意见

在过去十多年间,中国"走出去"的企业积累了大量的海外投资经验,当前亟需认真梳理总结这些经验与教训。中国与相关"一带一路"国家的BITs谈判中,应对企业在实践中遇到的可以纳入BITs中解决的问题做出"必要"的回应与反映。BITs作为两国间特殊的投资方面的安排与约定,为此提供了方便。此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在对外谈判中,也应广泛听取、整合商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以及相关领域的国内外专家等利益攸关方关切、意见和建议。

(三) 积极参与全球投资治理,为与"一带一路"国家BITs升级谈判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BITs作为双边谈判机制,虽然会使谈判各方“强者更强,弱者更弱”,但是在当前全球投资治理处于转折点之际,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投资治理仍然可以为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BITs升级谈判营造良好的国际氛围。2016年中国作为G20峰会主席国,倡议制定的《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即为良好范例,向国际社会传达了中国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为投资者提供开放、非歧视、透明与可预见的营商环境的承诺。当前中国需要积极参与国际投资便利化议程、推动国际投资仲裁机制改革等全球投资治理改革的核心与关键问题,这既符合中国自身利益,又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复苏。

综上,BITs作为保护和促进国际投资的法律规则与我国对外投资实践发展具有时滞本不可避免,当务之急是我国需要根据已经变化的情势,及时升级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已缔结的BITs。否则,当前中国已缔结的BITs不仅无法为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海外投资提供有效保护,而且长此以往会影响我国海外投资的可持续发展。中国作为投资东道国与成长中的海外投资大国,需要认真深入研究BITs问题,引导企业善于运用国际规则保护海外投资合法权益,在"守法"与"适法"中,使其"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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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联同一带一路总商会于2018年2月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所需 香港所长—共拓一带一路策略机遇」论坛,向中央相关部委和国有企业宣讲推介如何借助香港高度国际化的平台,以及香港在金融、专业服务、商贸等领域的独特优势,建立策略伙伴关系,共同开拓 「一带一路」机遇,以香港所长,配合国家所需,协助落实「一带一路」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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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一天的论坛有近一百二十位香港工商及专业服务界别翘楚以及超过三百八十位来自逾一百七十间国有企业的领导及高管人员参与,让双方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工作上进行直接对接,促进建立策略伙伴关系。同时,论坛就如何借力香港在工商及各专业服务界别的独特优势,携手推进「一带一路」进行深入讨论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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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财金社

相片: 一带一路研究: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现状及动因分析 (相片由新华财金社提供)

近年来,越南成为世界各国在东南亚的主要直接投资市场和热点地区,其稳定的投资环境,良好的自然条件,低廉的劳动力,成为吸引各国直接投资的优势动力。2006年,越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同年7月,出台新《投资法》,进一步开放市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带着先进的科技技术和资本金额涌向越南。中国作为越南重要的邻国,两国之间经济发展模式、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消费心理、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方面有许多共同点,更为两国之间开展国际直接投资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一、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的历程

(一) 起步阶段 (1991年—1996年)

1991年,中越双方正式恢复了外交关系,中国开始对越进行直接投资,该阶段中国企业主要以合资经营的方式入驻越南市场,在投资过程不断地摸索,研究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投资行业主要是房产,工业。截止到1996年,中国对越直接投资总额达到9.2亿美元,登记注册资金达9.6亿美元,实际到账金额2.9亿美元。

(二) 短暂衰退阶段 (1997年—1999年)

亚洲金融危机时间,两国经济均受到危机的影响,这三年,中国在越直接投资额较1996年略有下降 ,但降幅不大,投资金额和项目总体呈增长趋势。1999年,中国在越直接投资额13亿美元,投资项目76个,投资行业扩大到加工、房地产、农业、摩托车等方面。

(三) 快速增长阶段 (从2000年—2006年)

经过近十年的探索,中国企业发现越南投资市场的前景,所以这阶段,无论是在对越的投资金额,还是投资专案都有快速增加的趋势。2006年,中国在越南直接投资专案数有407项,同比增长7.8%,直接投资总额有1070百万美元,占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8.9%,同比增长30%,虽然目前中国在越南直接投资总额所占的比重不到10%,但是就目前发展趋势来看,中国在持续增加在越直接投资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四) 成熟与稳定阶段 (2007年至今)

2007年,越南正式加入WTO,进一步打开了对外开放的大门,同年出台了《投资法》和《企业法》,为世界各国提供了一个更加稳健的投资环境。

二、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现状

(一) 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总量与速度

从中国在越直接投资发展来看,前期中小型企业承办的专案居多,专案平均规模小,投资金额较小,大型项目所占比重较低。近年,大中型企业开始广泛投资越南市场,投资数目增多,技术含量提高,对越投资规模迅速扩大。

(二) 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地区分布特点

现今,中国在越南投资地区几乎遍布全国,其中大约57%在越南南部地区,22%在中部,20%在南部。接受投资最集中的是河内和胡志明两个特别城市,其中胡志明市在2014年累计接受投资专案5271个,登记金额38275.8百万美元,是越南接受直接投资金额最多的城市,其基础设施完善,人口众多,是全国重要的商业和经济中心。南部地区由于劳动力廉价,租金低,交通方便,投资者较多,湄公河三角洲地区成为中国直接投资第二的地区。

(三) 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产业分布情况

中国企业在越南直接投资所涉及的行业领域十分广泛,矿产开发、资讯传输、加工制造、商贸旅游、农林牧鱼、交通运输、劳务输出、医疗卫生、仲介服务、餐饮住宿、农林渔业、批发零售、科学研究、采矿采石、银行金融保险、技术服务、教育、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都有所投资。采矿采石等资源开发成为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的热点,油气、紧缺矿产、木材等资源开发合作开始取得成效。资讯开发、金融保险、艺术交流和管理技术只占所有金额的0.49%,未来中国企业在这些行业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四) 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方式

中国企业对越投资采用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独资经营等多种形式。早期,中国企业初到越南,不了解越南市场,主要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随着中国企业在越南直接投资年限的增长,掌握了越南企业的经营方式,现在多数企业开始尝试独资经营。

(五) 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主体

前期,中国到越南投资的企业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同时多是民营企业。随着国内劳动力价值提高,国内市场逐渐饱和,一些大型企业开始在越南寻求开拓市场的机会,尤其是电子类、纺织类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电厂、水厂、建筑业等基础设施行业。

三、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兴起的原因

(一) 从全球看:现今国际形势的必然要求

21世纪后,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增长,随着我国企业更加广泛、深入的参加国际竞争,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显着增长:2015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投资额为11537.94亿美元,金融类对外投资额418.2亿美元,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额3993.87亿美元。截至2015年底,我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额近11956.15亿美元。由于我国对外贸易高速增长,出口商品物美价廉,在国外很受当地居民喜爱,导致进口国产品销量下降,一些国家 (尤其是美国) 怀疑我国企业采取倾销措施,抢占本国的市场份额,打击本国同行业生产。因此,一些交易伙伴频繁的向我国设置各种贸易壁垒。对外直接投资通过新建或并购等方式在国外设立企业,为该国居民增加就业机会,生产的产品可以直接在该国直销,规避了贸易壁垒,减轻企业贸易难度,增加了经济效益。

(二) 从越南看:越南的投资环境有利于吸引直接投资

1.越南储藏丰富的自然资源

多年的地质勘探调查证明,越南矿产资源丰富,种类多样。越南煤炭类、普通金属、轻金属、贵金属等在越南以探明储量远远超过中国,估计储量更是惊人。目前,越南勘探到的矿藏大部分靠近主要公路或是紧邻已发现的矿区,对200米以下的矿藏很少勘测。

2.越南的基础设施完善

公路运输为越南的主要运输方式,总里程约20多万公里。目前,在建和拟建的高速公路40多条,全长6313公里。越南铁路总里程2600公里,以米轨 (轨距为一米的窄轨铁路)为主(2160公里,占总长的83.18%),共七条干线,其中河内─胡志明市统一线全长1726公里,经过三次提速全线行程约29个小时。内河运输的货运量和客运量仅次于公路运输,居第二位,有23个主要的内河装卸码头和若干小码头,年输送量约700万吨,主要港口在胡志明、河内、河北、越池、甯平、和平等省市。

(三) 从中国看:"两国国家,两种资源"有利于中国经济增长

1.扩大出口规模。

现在各国生产力的发展使竞争的焦点从国际贸易领域转移到生产领域,由贸易战演变为投资战。对越直接投资,可以直接为企业的出口提供服务,可以直接带动企业的产品出口。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情况下,发展对越外直接投资,可以绕开贸易保护主义障碍,维护和扩大原有市场份额。通过在越直接投资还可以规避一些贸易壁垒。

2.利用国外资源。

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国内某些自然资源短缺与不合理的地理分布制约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自然资源分布很不均衡,尤其是水、能源和矿产三种资源更为突出。相反,越南矿产资源丰富,但是科学技术相对落后,中国企业技术上的领先正好和越南情况互补,两国互相合作帮助,可以说是共。

小结

通过以上对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概况,动因的研究,可以得出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是双方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共赢选择。接受直接投资可以促进越南经济的发展,技术进步,同时获得发展经济的资金,学了先进的管理经验,改善越南人民生活品质,增加就业机会。中国与越南山水相连,互为近邻。密切相互间经济互利合作,是巩固和发展双方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必然选择,这也必将惠及整个东亚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共同携手发展,发展才最有效率。我们需要创新合作和务实合作相结合,将全面合作和深入合作相结合,打造两国更加美好的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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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肯锡全球资深董事合伙人李广宇、麦肯锡全球董事合伙人吕文博、麦肯锡项目经理李超

回顾2016年,全球"黑天鹅"事件频频发生:英国公投"脱欧"、美国特朗普意外胜选、意大利分离派"五星运动"支持率高企。此类"黑天鹅"事件掀起了一股"去全球化"的暗流,使得贸易保护主义得以抬头。这对以全球化和贸易畅通为指向的"一带一路"倡议形成了阻力。面对挑战,中国应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我们认为,"一带一路"2.0指的是运作机制市场化程度更高的阶段,这意味着积极引入市场力量,用市场化的机制甄别投资项目。同时,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并构建复合型的人才梯队深耕海外市场,从而与沿线国家共同探寻解决矛盾的方案,积极引领经济全球化的新走向。

"一带一路"进入2.0阶段,运作机制的市场化程度将更高

"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得到了100多个国家的响应,我国已经先后和沿线国家签订了将近50份政府间合作协议。过去的三年里,基于与沿线国家政府的共商共议,建成了一批标志性基建工程,如印尼雅万高铁、匈塞铁路、中老铁路,以及大量港口和基础设施等,为"一带一路"1.0的实施迈出了坚实一步,奠定了双边和多边合作的基础。

"一带一路"2.0阶段将侧重在经贸领域展开全方位、深入的互通互联,并将更多地拓展到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倡议的复合性色彩将会得到更多重视。相应的,以政府和大型央企为主导的“国家队式”的运作模式也应向更为市场化的运作机制转变。在"一带一路"1.0阶段,我们看到了沿线各国通过政府层面的合作积极推动了多个建设项目的实施落地,但也看到了这样的国际合作在2.0阶段面临着多重挑战。

首先,由于1.0阶段的大型基建项目多由各国政府主导,以国企和央企参与为主,市场化主体缺位。目前一套成熟的、可持续的市场化机制体制尚未建立起来,用以支撑2.0阶段多领域、多资金渠道、多参与方的项目挖掘和建设。

其次,"一带一路"沿线以发展中国家居多,经济发展不平衡,政经形势和宏观政策变化的风险难以避免,在文化习俗、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等方面具有极强的地域特征。而"一带一路"的项目建设又具有资金规模大、回收周期长、回报率偏低的特点(目前多以中国政府提供的长期低息贷款为支撑),因此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在项目的风险管控方面通常缺乏对当地市场的了解和成熟经验。

同时,随着"一带一路"迈向2.0阶段,对人才的要求亦更高:既需要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也需要复合型的管理人才;既需要人才从我国"走出去",也需要加强海外市场的国际人才及当地人才的引入。

市场化运作,甄别与开发"Bankable projects"

在优质项目的发掘和构建方面,市场和政府应取长补短、展开合作。尽管政府拥有政治资源和金融资源,但缺乏行业专业知识以及市场化的机制体制,难以独自发掘并构建一系列的"Bankable projects"(符合银行担保条件的项目)。相比之下,企业对所在行业具备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项目经验,同时拥有更市场化的机制体制和价值取向。要将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带入"一带一路"的合作框架,不仅需要政府扮演积极倡导的角色,更需要市场主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政府合作发掘并构建优质的项目储备,共同推动"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并从根本上解决项目"融资难"的问题。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建议政府引入市场资源,共同合作考虑采取以下四大举措:首先,组建一支拥有丰富行业经验、项目构建和执行经验及当地市场经验的多元化项目开发团队;其次,针对不同项目所在细分行业,建立一套"Bankable projects"的衡量标准和对标体系,在考虑各细分行业差异化的同时,推进项目审核规则的标准化;第三,通过合作设立职能委员会等方式,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治理模式,提高审批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优化项目流程,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提升项目融资效率及质量,从而加快项目推进;第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项目管理层面的市场化程度和执行层面的投后技术支持,以使市场化的价值取向得以最终落地。

引入专业化市场资源,建立全面的风险管控机制

不熟悉海外社会经济和营商环境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挑战。这不仅体现在中国企业普遍缺乏与当地政府、机构以及团体交涉的经验,更体现在他们缺乏应对地缘政治、安全、法律法规、运营等各方面突发风险的能力。海外风险管控能力的缺失,往往导致投资效率低、投资成效大打折扣。

我们认为,以市场化为特征的"一带一路"2.0应当以专业化的市场资源为抓手,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双管齐下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在宏观经济环境层面,政府应该扮演保驾护航的角色,积极倡导并推动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评估智库(如EIU经济学人杂志智库),运用高度客观、独立、透明的风险模型对沿线国家的政治、经济、行业风险进行分析、追踪和预测,为政府和企业的前期投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在微观的业务运营层面,我国企业应在当地市场积极引入本地化、多元化的海外投资服务合作伙伴,为企业因地制宜地提供相应的风险预警和保护。

在这方面,我国已有某领先产业地产运营商进行了成功的尝试。今年该民企与印尼当地政府以及财团和机构合作,共同在印尼开发产业新城。该民企不但提供包括工业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生活社区打造等硬件服务,还特别针对非印尼企业(尤其是中国企业)在当地投资面临的风险提供一系列"软件服务",具体包括商务谘询、人力资本服务,以及建立本地谘询委员来应对包括暴动在内的运营风险等,以此满足投资者对于投资风险管控的需求。

对接市场需求,搭建复合型人才梯队深耕海外市场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了"五通"——政策、设施、贸易、金融以及民心相通的目标。想实现任何一项目标,合适的人才都是关键。企业若想成功深耕海外市场,逐步推进人才梯队的搭建尤为重要。人才梯队不仅对于企业短期打开当地市场举足轻重,更是长期在当地生根发芽所不可或缺的。

在"走出去"初期,企业应吸引兼具国际视野和海外市场管理经验的国际化人才,配备具有国际金融、法律、贸易背景的国际化团队,迅速打开海外市场的局面。长期来看,更重要的是积极加快当地专业人才梯队的建设,重视当地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好当地的人才资源,帮助企业真正融入当地市场。从全域来看,除了致力于培养中国自己的国际化人才,善用目标国人才,企业更应集合政府及当地教育机构之力,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育当地的国际化人才,将"一带一路"的跨国界人才资源作为布局海外的一项长期投资。

前述的国内某领先产业地产运营商其"走出去"的第一步便是从国际领先的谘询公司和国际企业招募具有国际视野的职业经理人以组建核心团队,借此拓展其海外业务。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围绕投资者在当地市场发展的痛点,积极在企业运营、政府关系等领域招募优秀的当地专业人才,构建复合型人才梯队,并打造国际人才和当地人才共融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

随着"一带一路"全球化、开放化和复合化程度的加深,2.0时代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一带一路"2.0的成功一定是市场化运作的成功,即通过市场化的项目选择、专业化的风险管控和复合型的队伍建设,使市场主导的价值取向与政府推手形成真正合力,带动"一带一路"2.0的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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