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業在「一帶一路」下的機遇

香港總商會《工商月刊》

內地的「一帶一路」戰略旨在透過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超過60個國家和地區的經貿合作,促進地區經濟發展。該戰略提出「五通」 即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及民心相通,其中又以基建發展為主的設施聯通作為重中之重。
 
香港在「一帶一路」戰略中的角色

「一帶一路」沿線覆蓋逾60個國家,涉及複雜的企業財資運作,當中包括現金流管理、外匯、跨境支忖、風險和責任控制等因素,因此需要一個地區企業財資中心,以集中所有財資功能,讓跨國企業提升運作效率、減少外匯風險,以及在財資運作上實現規模經濟。 

香港是亞洲領先的企業財資中心,其優勢在於擁有完善的金融基建,包括但不限於其具深度和流通性的外匯和貨幣市場、不設資本限制、穩定和自由的匯率,以及匯聚了世界各地頂尖的銀行。此外,香港擁有簡單而具競爭力的稅制、普通法制度、受過良好教育的勞動人口和商業專才,以及世界級的運輸和電訊基建。更重要的是,香港毗鄰中國內地,加上作為領先的人民幣離岸中心,使其成為實現「一帶一路」 項目的理想地點。基於上述種種原因,香港顯然是許多企業尤其是中國企業在亞洲集資的首選市場。

新加坡是亞洲另一領先的企業財資中心,與香港有許多共通之處。與香港相比,新加坡更能吸引主要從事東南亞和印度業務的企業。當地亦為企業財資中心提供8%的優惠稅率, 並為全球各地的財資企業推出多項獎勵措施。另外,新加坡簽署了80項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而香港迄今卻只簽訂了少於40項,這方面的優勢明顯拋離香港。

財資業務能否有效運作,地理位置為關鍵的考慮因素。倫敦雖然是國際企業財資中心,但由於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相距甚遠,所以在這方面較為遜色。

相比之下,對於正在拓展全球業務的中國公司(包括參與 「一帶一路」項目的公司)來說,香港是設立財資中心的理想地點,亦是跨國企業進行財資活動的首選地點,因為愈來愈多貿易以人民幣進行交易。

如前所述,「一帶一路」項目需要對外融資,以填補巨大的資金差額。債務融資或債務證券化是有效的途徑,為該等項目提供資金。有別於股本融資,這個方案讓各地政府保留對公共項目的控制權,同時亦為長期投資者提供保證回報。

這個融資方式的另一好處,是可促進「一帶一路」戰略的另一主要目標,即推進人民幣國際化。要鼓勵非居民企業和投資者持有和使用人民幣,就要有一個具規模、市場主導的人民幣債券市場。缺乏龐大而流通的離岸資本市場(債券、 股票、衍生工具和貨幣市場),窒礙了人民幣走出去的進程。內地急需盡快建立具規模的離岸債券市場,或開放其在岸債券市場。然而,由於後者仍然受到嚴格的監管,而且以公債為主,在可見的未來不大可能滿足投資者的需求。

這正好是香港可參與其中的一環。香港具備發展成熟的金融基建,有利債務證券化和項目融資。香港亦是多元化的債券投資和發行基地,外幣債務佔本地市場的比例接近一半。 儘管新加坡的情況與我們近似,香港的優勝之處在於其離岸人民幣債券市場的規模較大。

此外,香港擁有廣泛多元的投資者基地,包括201個認可機構、158間保險和再保險公司,以及594個在香港依法成立的證監會認可基金。值得留意的是,2014年,超過七成的基金管理業務合計資產,即總值約2.3萬億美元,均來自海外投資者。

相比新加坡和倫敦等全球約20個人民幣離岸結算中心,香港亦被視為基建投資的主要離岸人民幣債券中心,包括結構型債券和基建債券。2015年年底,本港的未償還點心債券總 額約3,680億元人民幣,遠超以約500億元人民幣(2015年第二季)位列第二的對手新加坡。鑒於2015年本港的離岸人民幣貸存比率仍然處於29.4%的甚低水平(相對於約70%的整體貸款比率),本地市場亦對多元化和長遠的投資工具如債券有殷切的需求。再者,隨著香港的離岸人民幣市場基建持續改善,將有助吸引環球投資者來港買賣債券。

建議

香港政府應游說亞投行於本港設立財資中心。此舉將引起群聚效應(cluster effect),鼓勵其他已設立或有意設立財資中心的企業,選擇落戶香港,財資交易在同一地點進行,將提高成本效益。

雖然香港政府已為在香港成立的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提供優惠稅率,其利潤可按現行利得稅率的50%課稅(即8.25%),但在現時的制度下,企業財資中心須為獨立法團,或符合安全港規則。本會認為應撒銷此項規定,讓跨國企業無須為享有稅務優惠而改變企業架構,否則這將削弱稅務優惠帶來的效益,無法達致預期的目標。

另外,香港政府應與更多地區簽訂避免雙重課稅協定,以提升競爭力,拉近與新加坡的距離。現時,約47個與新加坡簽訂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國家,並未與香港簽訂有關協定,當中大部分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財政司司長辦公室應成立特別小組,帶領並監督整個談判過程,旨在加快擴大香港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網絡。

債務融資中心

鑒於「一帶一路」項目為債務融資帶來龐大商機,香港因此獲得難能可貴的機會,以建立規模與英國相當的債務市場。香港政府應與私人機構合作,積極游說亞投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及絲路基金在香港發行外幣債券、點心債券及基建債券。香港金融管理局轄下的「基建融資促進辦公室」,職能應擴大至包括市場推廣的角色,吸引更多企業在港進行債務融資活動。

香港政府應考慮提供稅務優惠(例如計算利得稅時扣除利息收入),以鼓勵企業持有債券。這包括擴大稅務寬免範圍,使不同政府及多邊機構所發行的債務票據(不論任何貨幣),其相關利息收入和買賣利潤可獲稅務寬免。現時,合資格債務票據計劃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14A條及26A條,寬減來自若干債務票據的利息收入及買賣利潤的利得稅課稅。當中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發行的人民幣債券、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香港政府債券,以及多邊代理機構發行的港元債務票據。此外,對於特定基金為基建項目發行的債券,政府亦可考慮豁免相關利息收入及買賣利潤的利得稅。

原文刊載於香港總商會《工商月刊》2016年9月號,請按此閱覽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