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贸区的香港机遇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 | 2015年05月22日

广东自贸区的香港机遇

概要

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广东自贸区」)于2015年4月21日正式挂牌[1],在实现粤港澳深度合作前提下加强对外开放,并以负面清单及备案制度简化外商投资管理。目前,香港可通过CEPA[2]优惠政策比其他外商更快一步进入日益蓬勃的内地市场,包括与制造业相关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法律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等,加上「广东自贸区」的对外开放政策,和在CEPA框架下深化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措施,将进一步提升香港企业进入广东以至整个内地市场的空间。

在货物贸易方面,港商可在「广东自贸区」关于对跨境电商的便利措施和保税安排,及CEPA下香港产品零关税优惠之间,按各自情况选择合适的渠道销售往内地市场。而且「广东自贸区」规划不同措施推进粤港澳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并加强连系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经济的贸易往来,均有利香港巩固作为亚太地区的贸易及航运枢纽地位。

此外,「广东自贸区」致力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包括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将有利强化香港离岸人民币交易中心地位;加上计划开展有关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有利加快人民币迈向国际化步伐。同时,香港是内地企业、特别是粤企「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的首选商贸平台,随着「广东自贸区」积极引领珠三角地区「走出去」及转型升级,有关发展势将为香港服务业者带来更多机遇。

 
相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
相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
相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
相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
相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
相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

 

定位粤港澳深度合作

(英文)

「广东自贸区」包含(i)广州南沙新区片区;(ii)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iii)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国务院于2015年4月发布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指出,「广东自贸区」是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将自贸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发展目标是要经过三至五年改革试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粤港澳深度合作,形成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便成为符合国际标准的法制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拥有辐射带动功能、监管安全高效的自由贸易园区。

图:「广东自贸区」功能定位
 
图:「广东自贸区」功能定位
 

 

减少外商投资准入限制

(英文)

「广东自贸区」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要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除了优化法治环境、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以提升管理效率外,同时强调要建立「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其中焦点是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减少和取消对外商投资准入限制,重点扩大服务业和制造业对外开放,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

国务院于2015年4月8日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下称「负面清单」),列明不符合国民待遇等原则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同时适用于广东、上海、天津、福建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制和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负面清单」中未列出的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文化、金融审慎、政府采购、补贴、特殊手续和税收相关的特别管理措施,按照现行规定执行。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投资涉及国家安全的,须按照《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进行安全审查。

图:「广东自贸区」建设市场准入统一平台
 
图:「广东自贸区」建设市场准入统一平台
 
 

港商同享自贸区开放与CEPA优惠

国务院印发的「负面清单」以内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3]分为15个部门类别、50个项目领域,内含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当中特别指明,香港投资者在自贸区内投资参照「负面清单」执行,但是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统称CEPA)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并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更优惠开放措施的,则按照CEPA的规定执行[4]。所以,香港投资者可同时参考CEPA及自贸区「负面清单」的规定,以便利用最大的市场准入空间开发内地、广东市场。

 
图:自贸区「负面清单」领域
 
图:自贸区「负面清单」领域
 

另一方面,香港与内地在CEPA框架下签署的《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下称「子协议」)自2015年3月生效,内含港商进入广东市场的负面清单加上正面清单措施,广东省对香港开放合共153个服务贸易分部门,占全部160个分部门95.6%[5],部分措施比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更为开放。所以港商在进入广东市场,可同时享受「广东自贸区」宽松的市场准入,和CEPA及其「子协议」的优惠措施,相对其他外商而言,可更进一步开拓广东以至整个内地市场。例如:

  • 采矿及勘探开发

    在CEPA「子协议」加入在广东省「与采矿业有关的服务」准入,赋予港商国民待遇,而「广东自贸区」施行的「负面清单」仍对外商在一些勘探开发、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稀土和金属矿采选方面保留不同限制措施。[6]

  • 制造业

    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外,CEPA允许港商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与制造业有关的服务」,没有控股限制。而外商若通过「广东自贸区」投资航空制造、船舶制造、汽车/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通讯设备制造等不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7]禁止类项目的制造业,仍受不同的控股或其他限制。[8]

  • 燃气、热力及水供应业

    CEPA订明港商在广东省100万人口以上城市,从事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内地方控股。但外商通过「广东自贸区」在人口50万以上城市进行有关业务,便须由内地方控股。

  • 电信服务

    CEPA「子协议」的正面清单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内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在电信服务领域提供内地境内多方通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爲上网用户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服务范围仅在广东省内)等。

    而外商在「广东自贸区」仅限投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且「负面清单」指明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中内地股权不少于51%。

  • 银行

    CEPA在多方面详列香港银行进入内地较低的市场准入要求,例如在内地设立独资银行或分行,提出申请前1年年末的总资产不低于60亿美元,相对内地对其他外国银行总资产要求的200亿美元低。此外,「子协议」进一步取消了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立的营业性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的最低开业年限要求和盈利要求,及取消了在内地设立的法人银行拨付给其在广东省设立的分行的营运资金最低数量要求等。

    至于自贸区「负面清单」关于银行业的部分,目前除列出对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的要求,亦有表明对银行业资质、持股比例的要求,包括境外投资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并对外资银行作出一些限制条件,例如外国银行分行应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而资金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但详情仍有待相关部门颁布具体的条例、措施。

  • 法律服务

    在内地已设立代表机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可通过CEPA,与1至3家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而「子协议」的正面清单特别订明,在广东省可由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派驻内地执业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或由香港律师事务所向内地律师事务所派驻香港律师担任涉港或跨境法律顾问。且香港律师事务所可在广东省前海、南沙、横琴试点与内地方以合伙方式联营。

    而外国律师事务所通过「广东自贸区」仍只能以代表方式设立代表机构,不能从事中国法律事务或聘用中国执业律师。

  • 技术测试和分析

    CEPA允许香港认可处认可的香港检测机构,可与内地指定机构开展合作,为需要中国「3C」认证的所有香港本地加工产品,承担「3C」认证的检测任务,并在广东省试点检测食品类别和其他自愿性产品认证领域。此外,「子协议」的正面清单允许香港检测机构,与内地指定机构合作,承担在港设计定型且在广东省加工或生产的音视频设备类产品的「3C」检测任务。

    但「广东自贸区」现时对其他外商并无有关措施。

  • 个体工商户

    CEPA容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各省市设立个体工商户经营指定业务,无需经过外资审批,亦无从业人数、经营面积等限制(不包括特许经营)。而CEPA「子协议」进一步为香港个体工商户指定营业范围广泛的业务。

    而自贸区「负面清单」表明外商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等在自贸区从事经营活动。

(注:有关上述概略的详情及具体措施,请参阅自贸区「负面清单」、CEPA等有关文件。)

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市场准入以外,「广东自贸区」总体方案亦指明要在CEPA(及「子协议」)框架下,深化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进一步扩大对港澳服务业的开放。包括探索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重点在金融、交通航运、商贸、专业、科技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同时探索通过特殊安排,推进粤港澳服务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所以港商在利用CEPA便利之余,亦可同时留意「广东自贸区」推出的具体便利措施,以便更大程度进入广东省的服务市场。

 
图:「广东自贸区」在CEPA框架下深化粤港服务贸易
 
图:「广东自贸区」在CEPA框架下深化粤港服务贸易
 
 

强化国际贸易功能

「广东自贸区」同时推进粤港澳共同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往来,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在自贸区设立总部,建立整合物流、贸易、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探索与港澳联动发展离岸贸易。加强粤港澳会展业合作,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前提下,允许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其他措施包括:

— 支持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
— 鼓励融资租赁业创新发展
— 支援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
— 创新粤港澳电子商务互动发展模式,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立华南地区知识产权营运中心
— 积极承接服务外包,推进软件研发、工业设计、信息管理等业务发展
— 加强粤港澳产品检验检测技术和标准研究合作等

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物流枢纽方面,「广东自贸区」会建立与粤港澳海港和空港联动机制,探索与港澳在货运代理和货物运输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对接。积极发展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船员服务、国际航运经纪等产业,支持港澳投资国际远洋、国际航空运输服务,允许在「广东自贸区」试点航空快件国际和台港澳中转集拼业务,和放宽中外合作国际船舶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等。

事实上,香港是亚太地区的贸易及航运枢纽,并且是广东及其他省份通往国际市场的重要门户,船东、货主和贸易商云集,航运服务业发展蓬勃,包括船务融资、保险、经纪、船舶管理及相关法律服务等。而不少港商在广东省开展国际贸易,并且利用香港的贸易及航运服务支援业务发展,有助丰富香港的贸易及航运业发展内涵。

例如广州南沙新区在「广东自贸区」挂牌之前,已开始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包括依托香港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推动粤港澳有关产业合作。至2015年4月底,已有大约800家港资企业进驻南沙,当中包括建滔集团的石化生产及分销项目,除从事生产外,亦在南沙进行分销环氧树脂、四溴双酚A等化工产品业务。由霍英东集团投资成立的广州番禺南沙货运实业有限公司,在南沙从事综合性物流业务,包括码头作业、保税监管、物流配送、代理保险、物流方案谘询等。此外,源自香港的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亦在南沙保税物流园运营塑料包装供应链中心,利用南沙的保税物流设施,结合香港的国际航运网络,为中国内地、东南亚、东北亚等市场提供一站式的供应链塑料反包及区域配送服务。

而「广东自贸区」加强与港澳共同连系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经济的贸易往来,希望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物流枢纽,可为有关香港业者提供额外的发展空间,并有助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地区的贸易及航运中心地位。

 
相片:广州南沙客运码头(照片由广州南沙新区提供)
广州南沙客运码头(照片由广州南沙新区提供)
相片:广州南沙客运码头(照片由广州南沙新区提供)
广州南沙客运码头(照片由广州南沙新区提供)
相片: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在南沙保税物流园的配送设施
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在南沙保税物流园的配送设施
相片: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在南沙保税物流园的配送设施
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在南沙保税物流园的配送设施

 

 

货物贸易:跨境电商及CEPA优惠

货物贸易方面,跨境电子进口商务是较受关注的议题之一。目前广州及深圳位列内地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城市[9],并且已有跨境电商在「广东自贸区」的前海及南沙片区开业,以享受进口货物通关及检验检疫便利,利用自贸区进口保税和仓储安排减低成本,同时为货物申缴行邮税项。

在「一般贸易」下进口货物,通常要缴交进口关税和17%增值税。但在试点保税区内的跨境电商可以「保税备货模式」,在外国批量采购商品先运往保税区指定的跨境仓内,消费者通过网络下订单,然后再由电商办理通关手续,以「个人物品」形式申报进口,并缴纳行邮税(不需再缴纳关税和增值税),经海关审核后,通过快递公司派送商品至消费者。现时行邮税共分四种税率:

-  10%税率:书报、刊物、原版录音带、录影带、金、银及其制品、食品、饮料等;
-  20%税率:纺织品、影音设备及其他电器用具、自行车、一般手表、钟等;
-  30%税率:高尔夫球具、高档手表(价格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手表)等;
-  50%税率:烟、酒、化妆品等。

可是,跨境电商以「个人物品」形式进口,须符合上述网络下单及快递安排,和「个人自用、合理数量」原则,国际往来个人邮递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10],否则仍需按「一般进口」货物办理通关、缴税进口关税和增值税[11]。

虽然「个人物品」进口可享受应征税款不足50元免征的优惠,而部分货品的行邮税率为较低的10%,不过,其他货品的行邮税则高达20%或以上。若有关货品能符合香港产地来源要求,则港商其实可以考虑利用CEPA零关税优惠把货品输往内地,并缴纳17%增值税[12]。至于哪一种进口安排更为便利、优惠,则视乎进口产品的种类和适用关税、产地,以及有关企业的销售策略而定。

 

 

相片:跨境电商进驻南沙
跨境电商进驻南沙
相片:跨境电商进驻南沙
跨境电商进驻南沙
相片:跨境电商在「广东自贸区」展示保税进口商品
跨境电商在「广东自贸区」展示保税进口商品
相片:跨境电商在「广东自贸区」展示保税进口商品
跨境电商在「广东自贸区」展示保税进口商品
相片:跨境电商进驻前海
跨境电商进驻前海
相片:跨境电商进驻前海
跨境电商进驻前海
 

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

「广东自贸区」致力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进行金融改革创新,以便加强及发挥粤港澳在推动内地金融改革开放的作用,和促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体发展方向包括:

  • 促进粤港澳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

    • 推动人民币作为自贸区与港澳及国外跨境大额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的主要货币

    • 推动自贸区与港澳地区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

    • 允许自贸试验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港澳同业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借款等业务

    • 允许自贸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与港澳地区跨境人民币业务

  • 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

    • 在CEPA框架下研究开展跨境人民币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 完善金融业负面清单准入模式,推动自贸区金融服务业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

  • 强化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服务

    • 包括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共同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资基金

除针对粤港澳金融合作外,「广东自贸区」亦会提升投融资便利化,希望利用创新措施,更大程度便利自贸区内企业不同的金融需要。包括:

—  探索实行本外币帐户管理新模式,在帐户设置、帐户业务范围、资金划转和流动监测机制方面进行创新

—  探索通过自由贸易帐户和其他风险可控的方式,开展跨境投融资创新业务

—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以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重点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  允许自贸区机构在宏观审慎框架下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和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

—  自贸区内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符合条件机构在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类投资等交易

 
 

强化香港离岸人民币交易中心地位

不少香港金融企业近年积极利用内地逐渐开放的金融政策,及CEPA提供的市场开放,逐步参与内地金融市场及开展业务,同时累积在实务上的操作经验,以期在内地进一步开放有关政策时抢占先机,发掘有关开放带来的商机。

例如深圳前海在「广东自贸区」挂牌之前,已把先行先试的金融改革创新作为其开放政策重点之一,目的是要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及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等,并探索拓阔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截至2015年4月30日,入驻前海的港资企业注册总资金达2,154亿元人民币,企业总数1,335家[13]。当中金融业是前海深港合作的主要领域之一,例如汇丰银行、恒生银行、东亚银行、渣打银行及招商银行等商业银行,已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当中不少银行利用前海发展人民币跨境业务,并参与有关前海的贷款项目。

自前海于2013年1月22日启动跨境人民币贷款项目以来,前海企业从香港跨境人民币贷款备案金额于2014年底达到826亿元[14]。这些跨境贷款在支援前海相关的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亦在内地原有的货币供应机制和人民币汇率体系上进行创新发展,强化人民币的跨境交易功能,并且增强香港金融机构的人民币贷款业务,有效进一步强化香港的离岸人民币交易中心地位。而「广东自贸区」以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进一步改革开放,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并在CEPA框架下研究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可为香港有关业者带来进一步市场机遇。

 

 
相片:前海(照片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提供)
前海(照片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提供)
相片:前海(照片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提供)
前海(照片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提供)
相片:前海
前海
相片:前海
前海
 

增强带动地区发展功能

「广东自贸区」亦会成为引领珠三角及其他地区发展的重要平台,包括:

  • 引领珠三角转型升级

    • 搭建服务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

  • 打造泛珠三角综合服务区

    • 依托深化与港澳合作,鼓励自贸区内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及国内贸易,并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融资、退税、国际结算等服务。

  • 建设内地「走出去」重要窗口:

    • 依托港澳在金融服务、资讯、国际贸易网络、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将「广东自贸区」建设成为内地企业和个人「走出去」的窗口和综合服务平台,和支援内地企业和个人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服务广东「走出去」转型升级

广东一向是中国内地对外贸易及经济合作主要省份之一,在推动华南地区以至泛珠三角发展具积极作用,亦是中国对外投资、特别是非金融类别投资的主要来源地。值得注意的是,广东企业目前大多希望转型升级,并利用「走出去」策略,和把伙伴的优势「引进来」,进一步同时开发内地与海外市场,而香港则是有关企业的首选服务平台。

香港贸发局于2013年在广东省进行有关「走出去」、「转型升级」的调查显示,超过9成受访企业表示有考虑或已经增加投资,提升竞争力。他们最希望寻求有关服务支援,包括品牌设计、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商业顾问、和法律/会计、银行/融资等金融及专业服务等,而91%企业表示会「走出去」寻求合作伙伴。对于寻求这些服务、海外合作伙伴,最多企业表示最有兴趣前往香港,占65%受访企业之多。[15]

事实上,香港服务业者多年来已为不少内地企业,处理在香港和海外市场的贸易及投资业务。随着「广东自贸区」积极引领珠三角地区转型升级,建设成为内地「走出去」重要窗口,可以预期会提出更多具体措施,便利自贸区企业利用香港的商贸平台,寻求所需服务及合作伙伴,可为香港服务业者提供更多机遇。

 

 

图:寻求服务、合作伙伴地点
图:寻求服务、合作伙伴地点
 

对香港的启示

「广东自贸区」在粤港澳深度合作前提下,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并在「负面清单」外实行备案制度,简化外商投资管理;加上CEPA对香港的开放及优惠措施,大大提升香港企业进入及开拓广东以至整个内地市场的空间。

事实上,香港在CEPA及其「子协议」的框架下,已享受多领域的市场准入及优惠措施,可以比其他外商更快一步开拓日益蓬勃的内地市场,有关优惠涵盖广泛,包括与采矿业相关服务、与制造业相关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法律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等。

而「广东自贸区」的开放措施,使港商在开拓内地市场方面享有更多选择。例如在货物贸易方面,港商可在「广东自贸区」对跨境电商的便利措施和保税安排,及CEPA对香港产品零关税优惠之间,按各自情况选择合适的渠道销售往内地市场。

另一方面,「广东自贸区」深化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希望在金融、交通航运、商贸、专业、科技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锐意推进粤港澳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成为海上丝绸之路贸易的重要枢纽,并提出具体发展措施,包括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建立华南地区知识产权营运中心、推进工业设计业务发展等,同时支持港澳企业投资有关海运及空运服务。在这些背景下,可以预期粤港澳企业在有关领域将会有更多业务合作机会,利用各自在市场、人才、管理、融资等不同方面的资源优势互补,并且更多利用香港的相关服务,有利香港巩固作为亚太地区的贸易及航运枢纽,以及作为区内重要的科技服务、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地位。

金融方面,「广东自贸区」致力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和加强对港澳金融服务业者的开放,将有利香港金融业者进入内地市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特别是「广东自贸区」促进粤港澳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可强化香港离岸人民币交易中心地位,而且开展以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重点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推进人民币迈向国际化步伐,在深化粤港澳合作前提下,可以预期香港会担当重要角色。所以香港业者须密切留意内地有关方面随时公布的具体措施,以便有效发掘有关商机。

此外,香港是内地「走出去」转型升级的首选商贸平台,拥有包括资金流通、丰富的国际通讯资源,以及具国际水平的专业服务等优势,为内地企业、特别是粤企提供全方位服务。随着「广东自贸区」积极引领珠三角地区转型升级,及「走出去」加强对外直接投资,有关发展势将为香港服务业者提供更多机遇。

附录: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定位概览

  • 广州南沙新区片区

    南沙新区本身拥有国家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港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政策优势,产业基础雄厚,并且是国家三大造船基地之一,也是国家汽车和零部件制造及出口基地、和珠三角核电装备制造业基地。而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将致力于构建与国际新规则体系相适应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造国际贸易功能齐全、金融创先能力强的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再分为七个片区:(1)国际航运发展合作区物流;(2)金融商务发展实验区;(3)粤港澳融合发展试验区;(4)国际教育和医疗合作实验区;(5)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区;(6)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区;和(7)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服务区。

  • 深圳前海蛇口片区

    前海及蛇口与香港隔海相望,通过深港现代服务业紧密合作,利用香港法治化、国际化及其本身港口发展的优势,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将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资讯服务、科技服务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建设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

  • 珠海横琴新区片区

    横琴新区经莲花大桥与澳门相连,已实行创新的环岛电子监控分线监管模式。在现有与澳门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和珠海长隆海洋王国的发展基础上,横琴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将重点发展旅游休闲健康、商务金融服务、文化科教和高新技术等产业,建设文化教育开放先导区和国际商务服务休闲旅游基地,打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新载体。

 


[1]  「广东自贸区」于2014年12月12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设立,实施范围116.2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i)广州南沙新区片区60平方公里(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7.06平方公里);(ii)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含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3.71平方公里);(iii)珠海横琴新区片区28平方公里。

[2]  CEPA在此文是指「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

[3]  中国内地行业分类GB/T4754—2011

[4]  澳门、台湾等投资则按照各自与内地签署的安排/协议的规定执行。

[5]  详情请参阅香港政府工业贸易署网页 http://www.tid.gov.hk/tc_chi/cepa/legaltext/files/Info_Note_2014.pdf

[6]  CEPA「与采矿业有关的服务」是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行业分类,而自贸区施行的「负面清单」所提及的「采矿业」是按照中国内地行业分类,两者涵盖领域不完全相同。

[7]  2015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8]  CEPA「与制造业有关的服务」是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行业分类,而自贸区施行的「负面清单」所提及的「制造业」是按照中国内地行业分类,两者涵盖领域不完全相同。

[9]  目前内地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城市包括: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及深圳。

[10]  港澳台往来个人邮递物品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但单次购买仅有一件商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仍可以参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11]  详情请参阅《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科函[2013]59号)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12]  有关CEPA零关税优惠及香港产地来源要求,请参考香港政府工业贸易署网页 http://www.tid.gov.hk/tc_chi/cepa/index.html

[13]  资料来源: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14]  资料来源: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15]  更多详情,请参阅香港贸发局研究文章 广东企业「走出去」:香港服务业的商机 及研究报告 中国推动「走出去」- 粤企的服务需求

资料提供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