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福建自貿區深化兩岸發展及海上絲綢之路機遇
探索福建自貿區深化兩岸發展及海上絲綢之路機遇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建自貿區」)與廣東、天津的自貿區同樣於2015年4月掛牌,除定位創新兩岸合作機制外,亦簡化外商投資管理措施,增加對台灣及其他外商的市場開放。另一方面,「福建自貿區」希望利用福建省作為中國東南港口優勢,拓展「一帶一路」下的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機遇。
香港企業可同時利用「福建自貿區」和CEPA [1]政策優惠進一步開拓內地市場,包括自貿區正在推進的跨境電商便利措施和保稅安排,以及自貿區的平潭片區對指定產業的稅務優惠,並跟隨自貿區促進航運產業發展方向,發掘福建省對國際航運及物流服務需求。而福建作為古代海上絲綢之路主要口岸之一,正加緊聯繫沿線國家、促進有關投資及貿易往還,預料可為有意發掘「一帶一路」企業提供契機。
推進閩台投資貿易自由化
「福建自貿區」的總體方案表明,其發展目標是要充分發揮對台優勢,創新兩岸合作機制,推動貨物、服務、資金、人員等各類要素自由流動,以增強閩台經濟關聯度,並且會率先推進與台灣地區投資貿易自由化措施:
例如「福建自貿區」已開始允許台灣建築師持台灣相關機構頒發的證書,經批准在自貿區內開展業務,及允許取得大陸一級註冊建築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資格的台灣專業人士作為合夥人,按相應資質標準要求在自貿區內設立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並提供相應服務 [2]。
同時向台灣以外地區開放
雖然如此,總體方案亦指明,「福建自貿區」同時對台灣以外地區開放,以便充分發揮對外開放的前沿優勢,加快形成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格局,並且要在國家推動「一帶一路」發展戰略下,拓展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廣度。
而「福建自貿區」作為中國成立第二批自貿區之一員 [3],自2015年4月掛牌以來已開始改革行政管理體制,降低外資准入門檻、簡化外商投資手續等,希望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力爭建成投資貿易便利、金融創新功能突出、服務體系健全、監管高效便捷、法制環境規範的自由貿易園區。有關具體政策、措施包括:
1. 降低外商投資准入門檻
「福建自貿區」與上海、廣東、天津三個自貿區一樣,在外商投資准入方面,均以負面清單及備案制度簡化外商投資管理,並採用同一份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因此對外開放程度相近。國務院於2015年4月8日印發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下稱「負面清單」),表明「負面清單」當中所列的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之外的領域,以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國民待遇原則,將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制和企業合同章程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大大便利外商通過投資自貿區開發內地市場。
「負面清單」亦特別指明,香港投資者在自貿區內投資參照「負面清單」執行,但是若CEPA及其補充協議(以下統稱CEPA)適用於自貿試驗區並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有更優惠開放措施的,則按照CEPA的規定執行。所以,香港投資者有意利用「福建自貿區」進入內地、特別是福建等沿海地區市場,可同時參考CEPA及自貿區「負面清單」的規定,以便利用最大的市場准入空間開發內地市場。
[更多(負面清單)的詳情及與CEPA關係,請參閱香港貿發局於2015年5月發表的《廣東自貿區的香港機遇》及2015年9月發表的《發掘天津自貿區開放機遇》]
2. 轉變政府職能提升行政效率
「福建自貿區」亦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完善包括知識產權管理和執法、糾紛調解、仲裁等服務機制,並將原由政府部門承擔的資產評估、認證、檢驗檢測等職能逐步交由法律、會計、信用、檢驗檢測認證等專業服務機構承擔。其中例子之一,是在自貿區的各個片區及網上設立企業統一辦事窗口、綜合服務大廳,並實行「一照一碼」企業統一登記制度,以提升政府對內資、台資及其他外資企業的行政管理效率 [4]。
3. 創新通關機制
在自貿區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重點實行以貿易便利化為主的制度創新,並簡化符合CEPA產地來源的香港產品及符合ECFA的台灣貨物進口原產地證書提交要求,以便利開展國際貿易、保稅加工和保稅物流等業務,同時促進內銷便利化等。目前,企業已可利用手機等終端預約海關查驗業務,利用射頻識別技術實現對車輛通關的無紙化和快速通關,和福建檢驗檢疫局改革和簡化產地證簽證管理等 [5]。
平潭片區同享自貿區開放及稅務優惠 中國推行自貿區的主要目的是推進制度創新、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加強對外開放,而不是優惠政策,所以在有關總體方案沒有提供任何稅務、費用減免優惠。不過,「福建自貿區」的平潭片區除可受惠於自貿區的開放政策外,亦因為該片區同屬「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所以可以同時享受「平潭實驗區」所提供的政策優惠。 平潭是福建第一大島,陸地總面積392平方公里,總人口約40萬。而「平潭實驗區」是探索兩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試的示範區,和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先行區,其規劃是要通過承接台灣及其他產業轉移,建設先進製造業基地,發展電子信息、海洋生物、清潔能源等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成為現代化的生態海島城市。 [6] 在「平潭實驗區」的企業可享受多達28條政策優惠,包括較寬鬆的海關監管、一類口岸開放、土地管理綜合改革試點、跨境電子商務試點、海運業務試點等政策。此外,「平潭實驗區」企業若果屬於指定鼓勵類產業企業,更可享受15%企業所得稅優惠,包括: √ 高技術產業 √ 裝備製造業 同時,內地銷往平潭與生產有關的貨物,會視同出口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政策;平潭各企業之間銷售其在本區內的貨物,亦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而「福建自貿區」的平潭片區同時屬於「平潭實驗區」,所以,有意通過福建開拓內地市場及出口貿易機遇的企業,可以考慮利用平潭的特殊地位,以便同享自貿區及實驗區的開放和優惠政策。 [7]
|
對台及其他地區拓展新型貿易
在對外開放的前提下,「福建自貿區」積極發展對台灣及其他地區的各種貿易,希望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提升對外貿易競爭優勢,有關重點發展方向包括:
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完善相應的海關監管、檢驗檢疫、跨境支付、物流等系統
建設國際、國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開展大宗商品國際貿易
允許境內期貨交易所開展期貨保稅交割試點
推進動漫創意、信息/數據處理、供應鏈管理、飛機及零部件維修等服務外包業務
開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由進口商應承擔售後服務、召回、「三包」等責任
發掘「福建自貿區」的跨境電子商務進口商機 中國目前設立了七個跨境電子商務進口試點城市。據福建政府資料顯示,福州及平潭將成為新的試點。在福建以至其他內地消費者對優質進口商品需求日增情況下,不少企業正加緊推進跨境電商業務發展,並且對準「福建自貿區」銳意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方向, 利用自貿區在海關監管、檢驗檢疫、跨境支付等方面提供便利,開展電商進口業務,同時為進口貨物申繳行郵稅和享受有關優惠,為有意利用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進軍內地市場的港商提供額外機會。[更多詳情……]
|
提升航運服務功能
貨物貿易以外,「福建自貿區」同時探索新的航運發展制度和運作模式,目的是提升航運服務功能。事實上,福建是中國沿海較早發展的省分之一,例如其廈門港位列內地主要對外港口,是中國的東南國際航運中心、海峽西岸航運物流中心和對台航運的主要口岸。2014年,廈門港完成貨物吞吐量2億噸,比上年增長7.4%。集裝箱吞吐量857萬個標準櫃,比上年增長7.05%,擁有全國排名第八、世界排名17的集裝箱港口 [8]。
在這背景下,「福建自貿區」銳意提升該省的國際航運服務,並加強位於各片區港口的航運及產業發展。例如位於廈門片區的海滄保稅港區,其發展定位是發展航運物流、保稅物流、保稅加工、國際貿易等業務,區內實行「入區退稅、區內進口設備免稅」等政策,同時享受出口加工區、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等相關的投資、稅收和外匯管理政策,現時已匯聚世界最大汽車繼電器供應商之一的海拉公司、全球最大鎢製品企業廈門鎢業,以及香港嘉里物流、柯達(中國)等世界知名企業,現正朝向以高增值和服務外包為重點的現代產業集聚區方向發展。
這些片區內的產業發展,加上廈門的海港以至空港,同時服務周邊及省內、外的國際進出口貨物和海峽兩岸貿易,遂帶動有關國際航運及物流產業發展。此外,「福建自貿區」提升航運的整體規劃措施亦包括:
允許設立外商獨資國際船舶管理企業
放寬在自貿試驗區設立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國際船舶企業的外資股比限制
允許外商以合資、合作形式從事公共國際船舶代理業務,外方持股比例放寬至51%
簡化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流程
允許自貿區試點海運快件國際和台港澳中轉集拼業務
允許在自貿區註冊的大陸資本郵輪企業所屬的「方便旗」郵輪,經批准從事兩岸四地郵輪運輸
但香港企業其實在CEPA框架下,大致上在內地已先行享有與「福建自貿區」部分類似的航運開放措施,包括香港服務提供者可在內地設立獨資船務公司,以及通過CEPA以股權不超過51%的合資形式在內地設立企業提供第三方國際船舶代理服務等 [9]。不過,預期「福建自貿區」應會推出更多鼓勵包括海峽兩岸及國際貿易的航運服務開放措施,並且推動海運快件國際和台港澳中轉集拼業務,應可為欲通過福建開拓中國東南沿海市場的有關香港公司提供更多便利。
開拓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機遇 「福建自貿區」定位之一,是要在國家推動「一帶一路」發展戰略下,拓展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廣度。而福建省作為古代海上絲綢之路主要口岸之一,又是內地其中一個對外重要省份,擁有作為中國東南國際航運中心港口等優勢,正加緊聯繫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希望進一步促進有關投資及貿易活動,預料對相關支援服務帶來需求,可為有意發掘「一帶一路」機遇的企業提供契機。[更多詳情……]
|
配合定位推動金融開放創新
為配合自貿區內實體經濟產業及服務業發展,「福建自貿區」除了推動兩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試等措施外,亦會同時擴大金融對外開放,提高區內企業在投資和融資便利和效率。具體開放方向包括:
完善人民幣涉外帳戶管理模式,拓展跨境雙向人民幣融資業務
試行資本項目限額內可兌換,符合條件機構在限額內可開展直接投資、併購、債務工具、金融類投資等交易
外商直接投資項目下外匯資本金可隨意願結匯
支持跨國公司本外幣雙向資金池集中運營管理
支持設立跨境人民幣股權投資基金,開展跨境人民幣雙向投資
支持企業開展國際商業貸款等各類境外融資活動
允許自貿區內企業和金融機構赴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並回流使用有關資金
推動人民幣利率市場化
允許自貿區內銀行和支付機構、託管機構與境外銀行和支付機構開展跨境支付合作
在這些發展方向下,福州、平潭及廈門三個片區,亦規劃發展不同具體項目,以配合各自的定位和產業發展需要。
附錄: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資料顯示,「福建自貿區」的實施範圍合共118.04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包括: 1. 福州片區 福州片區面積共31.26平方公里,涵蓋兩個區域—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福州保稅港區,具體細分為6個片區,簡稱「兩區六片」。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面積22平方公里,分為4個區塊:馬江—快安區塊、長安區塊、琅岐區塊和南台島區塊。包含了福州保稅區(0.6平方公里)和福州出口加工區(1.14平方公里)兩個海關特殊監管區。 福州保稅港區9.26平方公里,分為2個區塊:A區東至西港,南至新江公路,西至經七路,北至緯六路;B區東至14號泊位,南至興化灣,西至灘塗,北至興林路。 福州片區將圍繞立足兩岸、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的戰略要求,充分發揮改革先行優勢,營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把福州片區建設成為改革創新的試驗田;率先推進與台灣地區投資貿易進程,發揮省會中心城市、僑台和海洋優勢,重點建設先進製造業基地、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重要平台以及兩岸服務貿易合作和金融創新合作示範區。 2. 平潭片區 平潭片區面積43平方公里,重點建設兩岸共同家園和國際旅遊島,在投資貿易和資金人員往來方面實施更加自由便利的措施。平潭片區涵蓋3個功能區: 港口經貿區 – 面積16平方公里。功能定位:加快建設港口物流聚集區、商貿服務聚集區、電子產業聚集區等產業功能性平台,重點發展國際貿易、現代物流、商務服務和電子資 訊設備製造等,著力打造兩岸自由貿易示範區、區域性綜合保稅產業示範區和兩岸電子產業融合發展聚集區,並逐步向國際自由港拓展。 高新技術產 業區 – 面積15平方公里。功能定位:探索兩岸合作建設高新技術產業基地,聯動平潭高鐵中心站、中心商務區和科技文教區,加快建設研發總部聚集區、海洋產業聚集區、高端輕型製造聚集區等產業功能性平台,發揮原產地政策優勢,重點發展海洋生物、醫療器械、包裝材料和輕型設備製造等高新產業,推進兩岸高新技術產業深度融合發展。 旅遊商貿區 – 面積12平方公里。功能定位:發揮對台「視窗」和優質沙灘、岬角及沙地等旅遊資源優勢,聯動中心城區和平潭國際旅遊開發,著力對接台灣旅遊和旅遊服務,加快建設濱海旅遊聚集區、兩岸旅遊商貿聚集區、農漁產品加工聚集區等產業功能性平台,提升國際旅遊服務水平,重點發展濱海度假、文體旅遊、休閑養生、旅遊購物等旅遊產品,延伸拓展旅遊高端業態,著力打造國際濱海風情度假島、國際海洋文化體育基地、國際旅遊休閑目的地,並逐步向國際旅遊島拓展。 3. 廈門片區 廈門片區包括兩岸貿易中心核心區和東南國際航運中心海滄港區區域,是中國國內獨具特色的涵蓋海、陸、空港、郵輪母港聯動發展的自貿試驗區。 兩岸貿易中心核心區面積19.37平方公里(含象嶼保稅區0.6平方公里、象嶼保稅物流園區0.7平方公里)。功能定位是發展高新技術研發、信息消費、臨空 產業、國際貿易服務、金融服務、專業服務、郵輪經濟等新興產業和高端服務業,構建兩岸經貿合作緊密區域,成為立足大陸、面向亞太地區的區域性國際貿易中心。 東南國際航運中心海滄港區區域面積24.41平方公里(含海滄保稅港區9.51平方公里)。功能定位是發展航運物流、口岸進出口、保稅物流、加工增值、服務外包、大宗商品交易等現代臨港產業,構建高效便捷、綠色低碳的物流網絡和航運服務體系,成為立足海西、服務兩岸、面向國際,具有全球航運資源配置能力的亞太地區重要的集裝箱樞紐港。
|
[1] CEPA在此文是指「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其補充協議。
[2] 詳情請參閱香港貿發局中國商情快訊《福建自貿試驗區第三批7項創新舉措發布》(2015年7月17日)。
[3] 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於2013年9月成立後,中國設立的第二批自由貿易試驗區於2015年4月掛牌,包括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
[4] 福建省自2015年10月1日起,開始為全省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面實施「一照一碼」登記制度,詳情請參閱《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工商局等部門關於深化「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15〕130 號(2015年9月16日)。
[5] 詳情請參閱香港貿發局中國商情快訊《福建自貿試驗區第三批7項創新舉措發布》(2015年7月17日)。
[6] 詳情請參考《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2011年11月)。
[7] 有關平潭的稅務優惠政策詳情,請參閱《關於廣東橫琴新區、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及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4]26號)》,及《關於橫琴 平潭開發有關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1號)》。
[8] 資料來源:廈門港口管理局
[9] 詳情請參閱CEPA給予香港服務提供者有關優惠。
資料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