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调解服务助内地企业解决跨境商贸争议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要加强沿线60多个国家的投资贸易便利化,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扩大传统贸易和发展现代服务贸易及跨境电子商务。可以预见「一带一路」将会推动跨国商贸活动至另一高峰,而伴随的商业纠纷亦会增加。

一般跨境贸易商贸纠纷涉及如违约、质量、延期和海关等问题,若以传统的法庭诉讼方式处理,争议双方需要通过自己国家的法庭与对方诉讼,涉及不同司法管辖区,诉讼时间长,费用亦高。

相片:香港综合调解员英子烈先生在广交会提供现场调解服务
香港综合调解员英子烈先生在广交会提供现场调解服务。
相片:香港综合调解员英子烈先生在广交会提供现场调解服务
香港综合调解员英子烈先生在广交会提供现场调解服务。

过去两年均有参与广交会现场调解服务的综合调解员英子烈先生 [1] 表示,中国于两年前,参考外国做法,以广州交易会为试点,处理涉及外商与中方厂商跨境贸易冲突。冲突双方先进行调解。如成功,双方需签定新的和解协议;然后,再向中国的仲裁法庭申请,为新签署的和解协议作出快速裁决。一经裁决,协议在所有纽约公约成员国均具法律效力。这种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调解模式(简称「调仲对接」),既具法律效力,亦提高解决争议的效率。为中外冲突双方提供一个解决国际跨境贸易纠纷,快捷、有效、及低成本的高效平台。

英子烈先生表示,国际使用的促进式(facilitative)调解模式,与内地评判是非的指令式(advisory)调解模式,非常不同。

国际使用的促进式调解模式,着重协调各有关当事人的利益,调解员于过程中,一直保持「不判断、不建议」绝对中立的态度,不断促进双方沟通、面对、了解彼此的需要和分歧;根据双方的实际需要,引导各方讨论,创建和扩大可行方案,逐步收窄差距;当双方达成和解,调解员会协助草拟和签署「经调解的和解协议书」。在调解过程进行时,冲突双方充份体现,按照「自愿、中立、保密」为原则的调解方法之效能;以及其既能解决双方冲突,亦能维持双方长远关系的优越性。

香港人的国际经验和交流较多,英子烈回忆在广交会的经历,不少到投诉站的外商得悉他是香港的调解员时,脸上都流露出信任和欣喜!

随着国家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及「走出去」之规划发展,企业对解决跨境争议服务的需求将愈趋殷切。香港特区律政司在 2016 年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表示将加强推广香港的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让内地和「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企业在「一带一路」策略下扩展业务时,使用香港的相关专业服务。律政司同时表示会推动香港和内地的调解机构进行更多的交流,让香港的调解服务提供者加强在内地提供调解服务。

英子烈相信,香港于运用国际性促进式调解方法和经验上,正好补充了中国以仲裁为主的跨境商业争议解决服务和机制;吸引更多「一带一路」沿线企业选择以「调仲对接」模式解决商业纠纷,协助中国和中资企业真正踏上国际舞台!

 


[1] 英子烈先生任香港和解中心理事、纪律委员会主席、中港调解专家、跨境调解导师及考试评审员。曾处理不同类型的冲突,包括中港企业业务纠纷、企业并购与改革、投资及金融纠纷、合伙人冲突、收账及问题账户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