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印度尼西亞聚龍農業產業合作區

一、概況

中國印度尼西亞聚龍農業產業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採取「一區多園」模式建設,包括印尼加里曼丹島上的中加里曼丹園區、南加里曼丹園區、西加里曼丹園區、北加里曼丹園區,以及印尼蘇門答臘島楠榜省的楠榜港園區。其中,中加里曼丹園區、南加里曼丹園區、西加里曼丹園區以及北加里曼丹園區可輻射加里曼丹島10個種植園,楠榜港園區可借助其地理交通優勢作為棕櫚油精深加工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

2011年,合作區由天津聚龍嘉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天津市邦柱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開發建設,海外建設主體企業為印尼格拉哈公司,邦柱公司持有95%的股份。2016年8月,合作區通過商務部、財政部確認考核,正式獲批為國家級境外經貿合作區。

 

二、規劃和產業定位

合作區總體規劃期限8年(2015年-2022年),其中一期規劃期限4年(2015-2018年),二期規劃期限4年(2019-2022年)。合作區按照「一區多園、合作開發、全產業鏈構建」模式開展建設,總體規劃面積4.21平方公里,其中中加里曼丹園區占地1.68平方公里,南加里曼丹園區占地0.67平方公里,西加里曼丹園區占地1.26平方公里,北加里曼丹園區占地0.31平方公里,楠榜港園區占地0.29平方公里(共計五大園區)。合作區主導產業定位為油棕種植開發、棕櫚油初加工、精煉與分提、品牌油包裝生產、油脂化工(脂肪酸、甘油及衍生品生產)及生物柴油提煉等,同時配套發展倉儲、物流等產業。合作區將建設成為以油棕種植開發、精深加工、收購、倉儲物流為主導的農業產業型園區,打造海外棕櫚全產業鏈,實現從原材料供給到銷售的縱向一體化經營,構建龐大的交通運輸能力和完善的物流網路,為大宗商品交易奠定堅實的物流基礎。

 

三、優惠政策

1. 兩國政策方面:中印之間簽訂了《投資保護協定》《海運協定》《避免雙重徵稅協定》,並就農業、林業、漁業等領域合作簽署了諒解備忘錄,為中國企業投資印尼提供了保護;

2. 安全保衛方面:為確保入區企業正常生產,保證良好的生產秩序和運營秩序,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合作區建立了一隻20名退伍軍人的保安隊伍,配備對講機、警棍、巡邏車等安保裝備,其中購置20輛川崎摩托巡邏車;

3. 管理服務:合作區實行管委會負責制,合作區下設諮詢服務公司、物業管理公司、生產資料供應公司等平臺專業公司,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立足于農業資源開發服務,提升企業入駐效率及合作區服務水準。同時,合作區所有手續辦理實行「一站式」服務。

 

四、基礎設施

截至目前為止,合作區共計完成投資11517.88萬美元,區內基礎設施不斷優化完善,已完成道路、供水、供電、排水、通訊以及平整土地等基礎建設,同時還配套建立了辦公場所、員工公寓、體育健身、餐飲娛樂等設施。

(1) 交通:合作區內運河累計長6公里,公路累計長26.6公里,園區交通網基本建成並不斷完善,同時合作區擁有布朗比索內河碼頭和楠榜港國際碼頭,滿足倉儲物流需求;

(2) 供電:合作區電力條件完善,目前已建立發電廠4座,滿足入駐企業的生產生活用電需求;

(3) 供水:合作區已建立儲水量為100,000L的水塔22座,區內給排水管網已經形成並完善優化,滿足生產、生活用水需求;

(4) 通訊:市政3G信號及無線網路信號已經覆蓋整個合作區,具備良好的網路條件。

 

五、配套服務

1. 為滿足入區企業對印尼投資和經濟貿易中的服務需要,合作區將為企業生產運營提供健康、高效的園區綜合服務;

2. 協助入區企業辦理經營執照、註冊證、投資許可證等手續;

3. 協助入區企業員工進出關、簽證、工作簽辦理等相關事宜;

4. 為入區企業提供當地員工招聘及勞資關係管理服務;

5. 提供印尼法律、會計、投資諮詢和投資代理等仲介服務;

6. 為入區企業提供倉儲、物流、運輸等服務;

7. 協助入區企業廠房的建設、擴充、租賃、出售等服務;

8. 提供物業管理及生活方面的服務;

9. 提供安全保衛服務及突發事件緊急救援服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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