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工委首次全會 行政長官提三項要求

中央將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澳門的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也在日前舉行首次全體會議,回顧已開展的系列工作,並部署新的計劃。委員會主席、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對委員會提出三點要求,指示委員們及轄下部門齊心協力,配合國家總體部署,積極投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各項工作。

加強協調配合溝通

崔世安指出,去年中央成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並舉行了第一次全體會議。根據會議的指導精神,政府緊密配合中央總體部署,已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包括正在編寫澳門五年發展規劃附件,增加配合大灣區發展的相關內容;加強機制建設,成立「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簽署《關於支持澳門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以及成功舉辦「大灣區青年論壇」。這些系列工作,為澳門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奠定良好基礎。

為更積極、有效配合國家粵港澳大灣區整體部署,崔世安在會上提出三點要求:第一是作為中央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成員之一,澳門應研究審議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工作的重大事項、部署推進大灣區建設的各項工作、協調解決遇到的重大問題,發揮應有作用。各司長和相關部門要抓緊研究,梳理需要向中央提出的政策訴求,通過向中央領導小組反映,推動澳門參與大灣區的工作。

第二是配合國家部署,做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宣講工作。由擔任委員會秘書處的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做好在澳門的宣講工作,切實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第三是完善機制配套,加強對內和對外的協調溝通。特區政府在工作開展過程中,需要各部門共同努力推進,並在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的統一部署下,加強跨範疇、跨部門合作,加強對內和對外的溝通協調。

下設專責組統籌

去年11月,澳門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負責統籌澳門特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短、中、長期總體設計和工作部署,推動展開相關研究,制訂有關政策;制訂年度工作方案及監督落實,並就擬開展的活動訂定方針及發出指引。

另外,行政長官早前也批示在「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下設創新、科技及智慧城市發展專責組,包括各司轄下多個部門參加工作,專責組負責統籌特區創新、科技及智慧城市的總體設計和部署,並推動展開相關研究,以制訂有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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