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亞商貿代表團達成多項成果 合作領域廣闊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率領、香港貿發局(貿發局)組織的商貿代表團,於6月1至5日訪問哈薩克斯坦及烏茲別克斯坦, 與當地政府部門、重要金融機構、大型企業及商會高層會面,並舉辦商貿交流宴會,積極發掘投資及合作機會,推廣香港「內聯外通」及最佳「出海」平台的獨特優勢。此行收穫甚豐,共達成96份備忘錄及合作協議,涵蓋經貿、投資、金融、科技、航空等領域。

代表團由75位來自香港和內地企業的商貿代表及專業人員組成。中國內地企業代表來自17個省市,涵蓋金融及專業服務、物流運輸、創新科技、貿易、綠色產業、能源及礦業、生物醫藥、汽車產業,以至傳媒等多個界別,共同把握「一帶一路」共建機遇。
在哈薩克斯坦一站,代表團與哈薩克斯坦多個政府機構、商會及公司高層要員會面,包括哈薩克國家企業家協會(阿塔梅肯)(National Chamber of Entrepreneurs of the Republic of Kazakhstan ‘Atameken’) 、拜特雷克國家投資控股公司 (‘Baiterek’ 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哈薩克人民儲蓄銀行 (Halyk Bank) ,以及薩姆魯克-卡澤納投資公司 (Samruk-Kazyna) ,就促進雙邊經貿往來及產業對接深入交流,並探討以香港作為平台拓展更廣泛區域合作的機遇。代表團亦參觀了阿斯塔納國際科技園 (Astana Hub) 及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 (Astana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深入了解當地在創科及金融領域的最新發展。
代表團在烏茲別克斯坦期間,與當地政府高層、工商機構及企業代表會面,包括烏茲別克斯坦投資、工業與貿易部、烏茲別克斯坦工商會及烏茲別克斯坦IT科技園等,深入了解當地經濟發展、市場環境及投資機遇。代表團亦參觀了哈薩克斯坦納扎爾巴耶夫大學,了解該校在國際合作及人才培育方面的最新發展。
行政長官李家超總結中亞之行時表示:「這次訪問有三個目的:第一是進一步開拓新興市場,為推動長遠經貿發展奠定基礎。第二是加強政府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往來,推進雙方更緊密合作。第三是構建樞紐對樞紐的合作模式。這次我率領75位來自香港和內地企業的商貿代表及專業人員,訪問中亞五國中兩個大國——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出席超過20場活動,考察了多個金融、創科、基建項目。訪問是成功的,有八大成果。」
例如他提到,他分別與兩國的總統、總理和多位高層官員會面,雙方同意加強高層溝通聯繫及多方面協作。烏茲別克斯坦政府已同意在香港設立總領事館。此外,雙方簽訂多項協議,包括涉實質金額的項目。大家認同樞紐對樞紐的合作方向可帶來兩個區域更廣更闊的合作空間和高質量發展,雙方會增加高層互訪並支持對方的活動,共同擴大網絡。
為深化經貿合作,香港特區政府與香港貿發局在烏茲別克斯坦合辦商務晚宴,吸引約230名商界領袖及主要官員出席。香港貿發局主席馬時亨教授指出:「今次中亞之行成果豐碩,再次確認了中亞國家對香港『橋樑』角色的信任。在開拓哈薩克斯坦及烏茲別克斯坦等新興市場過程中,香港憑藉國際信譽、健全制度、世界級專業服務及貿發局全球網絡平台,既是內地企業『走出去』的重要支點,亦是海外企業進入內地市場的橋頭堡,有效促進雙向投資及貿易往來。這種『引進來、走出去』的雙向流動,充分展現香港在『一帶一路』中不可替代的價值,以及貿發局作為企業雙向拓展首選平台的優勢。」
發局將全力跟進訪問期間促成的重點項目,為企業提供專業的後續商貿配對及支援服務,推動項目早日落地的同時,亦將繼續協助香港企業發掘更多國際合作機遇。
中亞 —— 高潛力新興市場
中亞地區憑藉豐富天然資源、年輕人口結構、「一帶一路」基建連接及持續經濟多元化改革,仍然是全球新興高潛力區域之一。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2026年4月最新區域經濟展望,中亞及高加索地區(CCA)2025年實質GDP增長達6.2%(優於預期),2026年雖受全球地緣政治不確定性及中東局勢影響,增長預計放緩至約4.8%,但仍明顯高於全球平均3.1%的水平。其中,哈薩克斯坦及烏茲別克斯坦繼續擔當區域增長的引擎角色。
數據顯示,哈薩克斯坦2026年GDP增長預測4.6%,經濟規模約3,605億美元,繼續穩居中亞最大經濟體及全球前50大經濟體之列。烏茲別克斯坦2026年GDP增長預測6.5%,經濟規模約1,815億美元,在2017至2025年間,該國的GDP按美元計翻倍。整體而言,IMF預測中亞及高加索地區2025年GDP增長6.2%,2026年4.8%(高於全球平均3.1%)。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4月的預測,烏茲別克斯坦2026年GDP增長預測6.5%,經濟規模約1,815億美元,在2017至2025年間,該國的GDP按美元計翻倍,為中亞區內增長最迅速的經濟體之一,發展前景備受看好。
代表團在哈薩克斯坦期間共促成43份備忘錄及合作協議 :
| 1 | 香港貿易發展局與哈薩克國家企業家協會(阿塔梅肯) |
| 2 | 香港貿易發展局與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 |
| 3 | 香港貿易發展局與哈薩克國立科技大學 |
| 4 | 香港機場管理局與阿拉木圖國際機場 |
| 5 | 一帶一路總商會與哈薩克國家企業家協會(阿塔梅肯) |
| 6 | 一帶一路總商會與大宗港聯數字交易股份有限公司與Eurasian Trading System Export” International Commodity Exchange (ETSE) |
| 7 | 一帶一路總商會與 JINGSH CONSULTING LLP |
| 8 |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與哈薩克國家企業家協會(阿塔梅肯) |
| 9 | 數碼港與阿斯塔納國際科技園 |
| 10 | 香港工業總會與哈薩克斯坦人工智能與數字發展部 |
| 11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與Astana International Exchange (AIX) |
| 12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與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 |
| 13 | 香港科技園公司與阿斯塔納國際科技園 |
| 14 | 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限公司與阿斯塔納國際科技園 |
| 15 | 香港總商會與哈薩克國家企業家協會(阿塔梅肯) |
| 16 | 香港律師會與哈薩克斯坦國家律師協會 |
| 17 |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與哈薩克中國銀行與拜特雷克國家投資控股公司 |
| 18 |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與薩姆魯克-卡澤納投資公司 |
| 19 | 博時基金(國際)有限公司與哈薩克人民儲蓄銀行 |
| 20 | 國泰航空與阿拉木圖國際機場與阿拉木圖政府(旅遊發展部) |
| 21 |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與自由控股公司 |
| 22 |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與薩姆魯克-卡澤納投資公司 |
| 23 |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與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 |
| 24 |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與阿斯塔納航空 |
| 25 | 德勤中國與寰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26 | 易達資本與Dasco Capital Ltd. |
| 27 | 易達資本與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 |
| 28 | 易達資本與江蘇關懷醫療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與薩姆魯克-卡澤納投資公司 |
| 29 | 高鋒集團與Gas Energy Solution LLP |
| 30 |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與香港報業公會與Khabar Agency JSC |
| 31 | 怡和控股有限公司與KIDF |
| 32 | 佳鑫國際資源投資有限公司與哈薩克工業和建設部 |
| 33 | 科能三維技術(醫療)有限公司與哈薩克腫瘤放射研究所 |
| 34 | 電訊盈科有限公司與Kazakhtelecom |
| 35 | 電訊盈科有限公司與Khabar Agency JSC |
| 36 | 南華早報與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 |
| 37 | 南華早報與戈壁創投與阿斯塔納國際科技園與汗騰格裡創新中心 |
| 38 | 大豆天地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與哈薩克斯坦國家糧食集團 |
| 39 | 渣打銀行與哈薩克斯坦開發銀行 |
| 40 | 渣打銀行與杭州熱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41 | 善水資本香港有限公司與自由控股公司 |
| 42 | 英文虎報與Freedom Horizons |
| 43 | 沃森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與Gold Astrum LLC |
代表團在烏茲別克斯坦期間共促成23份備忘錄及合作協議:
| 1 | 香港貿易發展局與烏茲別克斯坦工商會 |
| 2 | 香港貿易發展局與烏茲別克斯坦IT科技園 |
| 3 | 香港機場管理局與Fly Khiva Group |
| 4 | 一帶一路總商會與大宗港聯數字交易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化塑料有限公司“MCHJ XK” |
| 5 | 一帶一路總商會與烏茲別克斯坦工商會 |
| 6 | 一帶一路總商會與JINGSH CONSULTING LLP |
| 7 |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與烏茲別克斯坦工商會 |
| 8 | 香港工業總會與塔什干市政府 |
| 9 | 數碼港與烏茲別克斯坦IT科技園 |
| 10 | 香港總商會與烏茲別克斯坦工商會 |
| 11 | 香港律師會與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律師協會 |
| 12 | 甲級能源有限公司與烏茲別克斯坦扎拉夫尚黃金集團 |
| 13 |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與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對外經濟活動國家銀行 |
| 14 |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與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塔什干市政府 |
| 15 | 德勤中國與東方集團與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16 | 高鋒集團與Automated Solutions Center |
| 17 | 善水資本香港有限公司與烏茲別克 – 阿曼投資公司 |
| 18 | 善水資本香港有限公司與CSCEC INTERNATIONAL MCHJXK(中國建築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
| 19 | 善水資本香港有限公司與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塔什干市政府 |
| 20 | 英文虎報與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塔什干市政府 |
| 21 | 長春金賽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與Vita Group Farm |
| 22 | 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與烏茲別克斯坦 ADN 醫藥工業股份公司 |
| 23 | 陝西天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國家稅務委員會轄下地籍局遙感部 |
其他非團員機構也藉此機會在教育、文化等多個領域達成合作:
| 1 | 甲級能源有限公司與哈薩克斯坦人工智能與數字發展部 |
| 2 | 甲級能源有限公司與自由控股公司 |
| 3 | 中國移動國際有限公司與哈郵圓通 |
| 4 | 香港城市大學與哈薩克斯坦科學與高等教育部下屬國際計劃中心 |
| 5 | 香港城市大學與薩特巴耶夫國立技術大學 |
| 6 | 香港城市大學與塔什干國立技術大學 |
| 7 | 香港教育大學與納扎爾巴耶夫大學 |
| 8 | 香港電訊與香港教育大學 |
| 9 | 香港理工大學與納扎爾巴耶夫大學 |
| 10 | 香港理工大學與El-Yurt Umidi基金會 |
| 11 | 香港理工大學與新烏茲別克斯坦大學 |
| 12 |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與BILIM-INNOVATION國際社會基金會 |
| 13 |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與L.N. Gumilyov歐亞國立大學 |
| 14 | 建銀國際與烏茲別克斯坦銀行業協會 |
| 15 |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 – 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與烏茲別克斯坦國家歷史博物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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