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稅收協定提速護航中企"出海"

來源:新華財金社

 

相片: 雙邊稅收協定提速護航中企出海 (相片由新华财金社提供)

"一帶一路"倡議發起以來,我國稅收協定談簽進程"大提速"。分析師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截至2017年4月底,我國與116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雙邊稅收合作機制,簽訂雙邊稅收協定、安排和協議已達106個,其中屬於"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有54個,形成了世界上第三大協定網絡,覆蓋了中國主要對外投資目的地。三年來,通過開展雙邊協商累計消除國際重複徵稅達131.8億元。專家指出,稅收協定的有力執行,一方面助推了我國企業更好地"走出去";另一方面,也有利於吸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企業"走進來",享受同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協定,常被形容為企業"走出去"的"護身符"。稅收協定是有關協調處理跨國跨境稅收問題的國際條約,可以有效消除東道國和我國之間的雙重徵稅,降低走出去企業的整體稅收成本。由於稅收協定高於國內法,不受東道國國內稅法變動的影響,能夠為"走出去"企業提供比較確定的稅收環境。此外,稅收協定稅率往往低於東道國的國內法稅率,還可以通過協定項下的相互協商機制,幫助企業妥善解決境外稅務爭議。

 

來自國家稅務總局的最新數據顯示,"一帶一路"倡議發起以來,我國稅收協定談簽進程"大提速",截至2017年4月底,我國與116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雙邊稅收合作機制,簽訂雙邊稅收協定、安排和協議已達106個,其中屬於"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有54個,形成了世界上第三大協定網絡,覆蓋了中國主要對外投資目的地。

據統計,2016年,僅稅收協定利息條款就為我國金融機構減免境外稅收278億元,有力支持了"資金融通",協定的雙向互惠也為境外納稅人在我國減免稅收280億元。三年來,通過開展雙邊協商累計消除國際重複徵稅達131.8億元。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指出,通過用好稅收協定,為企業明確徵稅稅率、東道國對利潤徵稅門檻、母國抵免規定、跨境涉稅爭議解決方法。這無疑給納稅人大大提高了稅收確定性,納稅人只需執行稅收協定規定的內容,不必再擔心東道國的稅收政策什麼時候變、怎麼變。心裡有數,前路光明,企業才有信心走下去。

"有時候'走出去'企業對我國簽訂的稅收協定不熟悉,不能有效運用協定中的'非歧視待遇'和'相互磋商程序'等條款來維護自身合法利益,這就需要稅務部門及時給企業以指引。"美國斯坦福大學高級訪問學者、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湯繼強告訴分析師。

儘管已經有了日益完善的國際稅收協定網,不過,"稅收信息不對等"成為困擾企業海外發展的最大瓶頸。穩定、明確的稅收政策和透明、公平的稅收環境,是跨境經營納稅人普遍關心的稅收問題。而稅收協定的簽署,可為締約雙方跨境經營納稅人提供可靠的稅收預期。

廣東東莞華堅集團是國內較早赴埃塞俄比亞投資設廠的鞋業集團。此前,該集團也差點吃了"稅收信息不對等"的虧。當時,埃塞俄比亞稅務部門擬按10%稅率對其在該國企業所得股息徵稅,得知這一消息後,東莞市國稅局立即協助華堅集團向埃塞俄比亞財政部門遞交申訴信。"根據中埃稅收協定,應按5%的稅率徵收股息稅。"經多番溝通,最終埃塞俄比亞財政部回函承認中埃協定的有效性,華堅集團減免稅款30萬美元。這一成功案例不僅為華堅集團降低了稅務成本,而且為中國企業在埃塞俄比亞申請稅收優惠提供了借鑒。

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負責人介紹說:"以往,缺乏對境外稅收信息的瞭解是制約企業'走出去'的一個主要瓶頸。為此,從2015年開始,稅務總局組織各地稅務機關開展國別稅收信息研究工作,覆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我國企業主要投資目的國在內的95個國家和地區。截至目前已發佈59個國家(地區)投資稅收指南,'走出去'企業有了應對境外稅收問題的'大辭典'。"

據介紹,今年我國還將進一步加強政策溝通,與8個國家開展稅收協定談判,對"走出去"重點國家和國際組織派駐稅務官員,專門承擔開展國際稅收協作、涉稅爭端解決、涉稅信息收集、提供涉稅服務等任務。

中國稅務學會會長錢冠林表示,伴隨著"一帶一路"的蓬勃發展,國際間的經濟交流合作日益頻繁,中國稅務部門將更加致力於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深化國際稅收合作,優化稅收服務網絡,主動為"走出去"和"引進來"企業提供專業、貼心的稅收輔導服務,為"一帶一路"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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